[新聞]讓法院裁定精障者就醫? 滕西華:早該這

作者: luben (魯蛇中的魯蛇)   2018-05-29 13:21:13
2018-05-28 11:35聯合報 記者李樹人╱即時報導
台灣社會心理復健進協會理事長滕西華。記者曾吉松攝影
衛福部有意將精障者強制就醫權責轉交至法院,對此,台灣社會心理復健進協會理事長滕
西華表示,「樂觀其成,早該這樣做了」,如果由法院法官作出裁示,比較接近身心障礙
權利公約的精神,讓醫療歸醫療,司法歸司法。
滕西華指出,目前是由醫師提出申請,而家屬同意,這讓許多精障者相當氣憤,認為這是
家人與醫師攜手作亂,嚴重破壞醫病之間的信任感及患者與家人之間的關係。未來如果交
由法院裁示,就能讓醫師好好治療病人,不用再當黑臉。
此外,如果換由法院裁示強制就醫,遭強制就醫者不可提審,也不能提起行政訴訟,當然
也不可控告衛福部,可以減少司法行政工作。
滕西華強調,台灣醫療水準相當高,患者經過治療後都能獲得不錯的改善,重要的是,出
院後社會應該給予接納、支持,才能鼓勵患者持續就醫。
滕西華說,強制就醫只是最後不得已的處置,患者還是有出院的一天,不能永遠關在醫院
裡面,與世隔絕。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3166257?from=udn-referralnews_ch2artbottom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8-05-29 13:26:00
我以為他只是健保改革的啥大老的…太小看他了…
作者: cyc5566 (西哇西)   2018-05-29 13:49:00
她到底幾個理事長?
作者: daryl051892 (呼ㄏ)   2018-05-29 14:15:00
作者: harry118 (harry)   2018-05-29 14:37:00
其實本來就該這樣,每個不想住院的精神病患都在提審法,我們都不用做事了
作者: ryan21100879 (Morse)   2018-05-29 14:38:00
沒有救濟制度就先被大法官打槍了啦
作者: delta0521 (渾沌之灰)   2018-05-29 14:39:00
動不動就讓嫌犯交保的法官會敢判強制就醫? 退一步站在
作者: Rogozov (哥發的不是冗是寂寞)   2018-05-29 14:39:00
又是他
作者: delta0521 (渾沌之灰)   2018-05-29 14:42:00
法官那邊看,他們原本案件量就已經太多了,她的主張連
作者: ryan21100879 (Morse)   2018-05-29 14:42:00
但我覺得這本來就該交由法官裁定 畢竟涉及人身自由
作者: delta0521 (渾沌之灰)   2018-05-29 14:43:00
司改會都會跳出來叫她別來亂。
作者: ryan21100879 (Morse)   2018-05-29 14:44:00
只是用形式審查就好了 別搞到像支付命令一樣 實質審查浪費時間無法及時處理話說台灣哪來的動不動就交保......刑訴101規定就擺又不是法官想怎樣就怎樣
作者: ujay1990   2018-05-29 14:54:00
不能提救濟就是違憲
作者: delta0521 (渾沌之灰)   2018-05-29 15:08:00
r大,現實就ㄧ堆看來會再犯、逃亡、串共的被交保啊
作者: lc3b (lc3b)   2018-05-29 15:12:00
跟二樓想法一樣
作者: delta0521 (渾沌之灰)   2018-05-29 15:14:00
而且做為擔保的交保金額跟罪刑嫌疑相比也低的奇怪
作者: charliedung (aaa)   2018-05-29 15:21:00
今天晚餐吃什麼也給法官決定算了 出一張嘴
作者: chenhsiutsai (肛榨隊長:十萬火雞)   2018-05-29 15:21:00
這狗屎人又出來吠了?
作者: ryan21100879 (Morse)   2018-05-29 15:57:00
涉及人身自由的處分在民主國家本來就應該給法院決定再犯、逃亡、串供要檢察官舉證顯有可能 不然都不行的 用看來這方式 當然不行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8-05-29 15:59:00
還好吧 我覺得有給法院救濟也ok啊強制隔離問題還經過釋憲,法官不是第一線決定者也ok
作者: ryan21100879 (Morse)   2018-05-29 16:05:00
救濟應該是抗告啦 只是這理事長似乎不知道有這玩意兒
作者: delta0521 (渾沌之灰)   2018-05-29 16:14:00
我用"看來"兩個字當然是不敢批評法官大人囉,哪知道祂們的思考方式及不採信檢察官的理由
作者: ryan21100879 (Morse)   2018-05-29 16:22:00
很多時候根本是舉證不出來 當然放人
作者: delta0521 (渾沌之灰)   2018-05-29 16:59:00
照樓上這樣講就交給法官判斷囉 等法官被縱放輿論霸凌或案件辦不完還要多煩惱這而心力交瘁就會理解醫師了吧
作者: allen3407 (土方先生!去死吧!)   2018-05-29 17:02:00
PSY醫師路過 本來就該這樣
作者: ryan21100879 (Morse)   2018-05-29 17:04:00
我本來就覺得要交給法官了 只是這種事誰用誰倒楣而已
作者: jordan1204   2018-05-29 17:53:00
本來就應該如此
作者: antiyahoo (漫漫長路萬寶路)   2018-05-29 20:46:00
PSY醫師路過 本來就該這樣
作者: votewithfoot   2018-05-29 23:28:00
這摳到底是哪來的咖小
作者: hygen (海波)   2018-05-30 22:47:00
要等法官裁定?法官又不是醫師,有能力判斷病人需不需要住院嗎?而且每個法官都忙的要死,誰還想多加一條本來就是醫療專業的工作?倒不如放寬規定只要是專科醫師認定的就一定免責,這樣病人沒得告也就不會告了,丟給法官問題也是多多吧?
作者: ozs (放開雙手 仍然一無所有)   2018-05-31 00:08:00
法官是全能全知的神,醫師??還是是被告的太少,想搶神的工作?
作者: scrotum5566 (小囊)   2018-05-31 03:54:00
難得講人話
作者: madmed (anonymous)   2018-05-31 15:35:00
法官都可以判生判死了 強制住院這種判決相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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