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1 23:35聯合報 記者修瑞瑩、鄧桂芬、魏忻忻/連線報導
今天起,習慣到大醫院看病的民眾,恐得面對醫師徵詢,願不願意轉到診所看病?這項變
革是因健保署為落實轉診,要求區域級以上大型醫院,每年要減少百分之二、五年減少百
分之十的門診量,否則不給付相關健保費。
對這項措施,醫界看法不一。有人認為「健保費斷頭」有助落實轉診,但上有政策下有對
策,有臨床醫師直言,醫學中心門診減量「不可能」,有醫院曾評估,超量不給付的損失
,低於減量的損失,寧可承擔受罰風險,也不願輕棄病人的收入,不排除只是消極配合。
病患則擔心診所的醫療品質,對轉診新制似乎不太埋單。
醫改會則憂心,健保署僅要求門診減量,卻未規定減量對象是否為「初級照護病人」,若
減掉的是複雜病症患者,病人掛號依然一號難求,建議健保署修正新制並公開各醫院減量
輕症比率,才符合公平正義,保障病人權益。
國人喜歡到大醫院看病的現象存在多年,造成大醫院患者爆量,健保署近年陸續實施多項
措施,包括提高大醫院就診費用、轉診有費用可減免,希望透過「獎懲」並用手段改善,
但效果仍不好,健保署因此決定祭出「健保費斷頭」的強制性新制。
民眾最關心的是從大醫院轉到診所,就醫權益是否受影響?健保署表示,新措施是針對醫
院而非病患,會把目標數字給醫院,醫院為避免「多做少領」,應該會願意配合。為配合
政策,已有大醫院以減診措施來達到目標。此外,不論大醫院把病患轉給診所,或診所把
患者轉給醫院,都有點值的獎勵,前者是五百點,後者是兩百五十點。醫院會想辦法勸說
合適的病患同意轉到診所,但患者可自行決定到底要不要轉,權益不受影響。
健保署指出,雲嘉南地區為例,去年七到九月區域級以上醫院的門診量為一五九萬多人次
,按照新規定,今年七到九月門診量就要減到約一五六萬人次,若有一季未達減量百分之
二,就不給付相關健保費。
健保署表示,一○五年成立醫療分級推動小組以來,之前多用鼓勵性質,即道德理勸說,
並沒有強制數字;這次首次提出數據要求,相信會有效果。
醫師表示,公立醫院可能願意配合,要私人醫院把病患讓人「很難」,之前轉診所以沒有
什麼成效,是因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醫師開出轉診單,私下卻告訴病患「不必轉也可以
」,因為醫師有建議轉診,但病人不願意,健保署很難稽查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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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不想辦法推動衛教、增強分級轉診,要逼醫院自己減少門診,那掛門診的病人是要
跑去掛急診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