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安樂死,我有幾件心得:
1、要談安樂死之前要定義清楚,大家談的是同一件事情,才能進一步討論:
-醫助自殺(拿毒藥給病人用)、
-積極安樂死=醫療輔助縮短生命(就是醫師給藥讓病人死),
-消極安樂死(不積極治療、讓病人結束生命)
台灣法律已經符合消極安樂死了。這點台灣是走在整個東亞國家之前。
2、醫助自殺=輔助自殺、醫師縮短病人生命=殺人,這是要先接受的事情。
而不是用一堆道德勸說說服自己那是在幫人。
情緒上的解讀,和客觀上的行為要分清楚。
自殺、殺人都可以是一個中性字眼,道德批判都是附加的。
3、台灣符合消極安樂死的安寧緩和條例都還沒充分推行,
還用安樂死這種吸睛的議題來吸引目光,真正修法後又能如何?
基本配套措施都不足。包含甚麼機構願意做、評估的團隊要符合哪些資格。
包含安寧緩和條例,一直是由第一線工作人員有概念想法規劃,提倡後再修法,
而不是公投立法之後才去設置。
4、認同安寧緩和條例,整天跟病人討論生死的醫療人員。
自己的預立醫囑寫好交代給家屬了嗎?經過充分溝通了嗎?
自己和家屬溝通過、體驗過要思考過哪些層面,才能體會家屬的心境,
為什麼會有家屬無法接受,有些家屬哭的死活來。
附帶一點,如果是想要靠醫助自殺,各位都是醫療人員有專業知識,
這需要等立法才能做嗎?
※ 引述《EnzoMaybach (SLR)》之銘言:
: 鍵盤醫師來拋磚引玉一下
: 1) 各位鄉民醫學生、醫師們可以分得清楚
: 安樂死(Euthanasia)
: 醫助自殺(physician assisted suicde)
: 消極安樂死(Passive euthanasia)
: 三者差異嗎?
: 醫師或準醫師的各位對於這三都有點混亂的時候,
: 其他鄉民百姓如何能搞得清楚?這樣如何能夠公投?
: 2) 假設真的通過了、要哪個專科來執行,其實倒不是問題
: 最有可能做法就跟現行的安寧、緩和醫療或者病主法諮商一樣
: 有專科牌的去額外上幾十小時課程取得資格就可以
: 3) 從大家討論的點可以知道
: 在台灣現行安寧的普及和實行都還不是很高的狀況下
: 多了明年上路的病主法,某種程度逼著臨床從爬到跑的程度
: 又貿然要推安樂死、那更是連走(安寧)都走不好、跑(病主法)還不會跑
: 就想要飛了(不管是安樂死或醫助自殺)
: 安樂死的定義問題,醫療來說不會很困難
: 但是社會爭議遠大於醫療困難
: 個人小解是
: 推安樂死的確很吸睛、但是現階段把安寧、病主法認真做好
: 就可以解決大多臨床碰到的末期困擾
: (像是某位戲劇天后還會錯解鼻管尿管是插管這種錯誤認知
: 就表示目前公衛對民眾的宣導還很落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