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8301013 (葉子)》之銘言:
: 我先說,我是贊成懷孕不值班的,但說實話,你要其他同事硬吞下去,這實在說不過去
。
: 因此我想到幾個配套:
: 1.值班也要列入training program,懷孕回來上班,要把該值的班補完,才能考專科
: 2.如果堅持不值班也要考專科,那要在專科執照上加註,並限制執業場所,需要跟值班
: 相關的職位都不能擔任。
: 我是想到這兩個配套,不知大家還有沒有別的意見?
以前我待的醫院實施過這樣的措施,
某天在外科接 new pa接到手軟時,接到科秘書的電話,她念了一串文字,關於依據什麼
什麼規定,由於當天有懷孕女醫師值班,她只能值到十點,因此十點以後由我 cover。
心中覺得超幹,本人絕對支持保護母性健康的職場環境,但資方不應該要我無償補足人力
缺口。
後來在內科也碰到類似的情形,而內科的排法是安排多餘的人力幫忙 cover該女住院醫師
十點以後的範圍(值班費按比例計算)。
感覺上後者比較公平,也比較沒爭議。
畢竟也有很多人樂得去值十點以後的班,因為這種班值過一班則能少值一個完整的班。
如月值八班(六平二假),若平日有幫忙cover過十點以後懷孕女醫師的班,則總共只需值5
平2假+一個 cover班,若假日幫忙 cover 更爽,只需要晚上十點來即可,而且班別為(6
平1假+1個 cover班)。
我想這法令是友善的,但資方應該得想好配套措施,而不是凹其他沒懷孕的同事無償幫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