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sabi84 (學姊好香)》之銘言:
: 今天鐵路殺警案的判決一出來 引起社會不小的爭議 一開始我覺得這沒什麼 自由社會 本來
: 就開放討論
: 只是這次真的看不下去 一堆低端覺得找法官出氣不夠 開始在獵精神科醫師了 剛剛看到照
: 片姓名都公布在數字版上了
: X!要不要太誇張!是有沒有那麼弱智 今天診斷精神疾患 基本都是要依DSM-5 下去診斷的
: 更不用說什麼強制就醫、住院 那些都是精神衛生法有規定哪些情況下才能做的 要不要提醒
: 一下精專的考試大概可以排前幾名難考的 講的好像什麼阿狗阿貓都可以當精神科醫師
: 現在一堆人開始在帶風向 說是醫師開給他精神診斷 所以該嫌犯才殺警無罪的 連死者家屬
: 都開始在說醫師鑑定時十分傲慢不近人情等等...
: 憤怒歸憤怒 不要亂獵巫 只會增加社會的對立而已
那個...本魯老R趁空檔出來發表一下淺見
這個結果認真講,也沒有哪一方真的做不對的事
就是專業分工下,大家顧好自己負責那一塊就好的心理
最後變成眾人甩鍋的場面
精神科醫師的立場就是,我照DSM-V,綜合很多專家鑑定
反正我的職責就是判斷被告有沒有思覺失調症的急性症狀就好,怎麼判跟我無關
法官的立場就是,我照法條,有精神病就照有精神病的條文判,
沒精神病就照沒精神病的條文判,精神病的鑑定反正就聽專家的,我只是照判
終究文字是死的人是活的,相對之下法官對條文的解釋有比較大的彈性
所以通常這樣的案件被害者家屬不太會怪醫師,矛頭指向法官的比較多
今天弄到家屬直接對醫師表達不滿,我想那位醫師還是有欠缺周全的地方
我這樣說雖然會讓人聯想到關渡雙聖
不過檢察官重複質疑醫師的診斷不能說不合理,畢竟這樣的診斷可能左右判決結果
但是醫師面對質疑的時候,捍衛自己專業的態度強過於對案件相關人士的考量
以被害人家屬的立場來說,只會覺得醫師在捍衛自己的面子
說穿了誰不知道一旦精神疾病診斷成立可能會大大降低刑罰?
家屬知道,檢察官知道,法官知道,醫師自己也不會不知道
我相信那位醫師在診斷上面絕對沒有錯
會被家屬責難應該是屬於態度和EQ的層面,不巧法官最後又下了無罪判決,雪上加霜
我可以體會看的病人多了常常會覺得煩,久了也習慣不帶感情,就事論事
因為我也是這樣XD
不過就這件事情,很難去責怪家屬的立場
只能說銅鋰鋅刺耳歸刺耳,有時還是不無他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