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
2021-02-15 09:23:59有次跑銀行突發奇想,想要使用橡皮章比較方便
但被銀行打槍,理由是因為橡皮章容易變形磨損,
比較不容易判別真偽,所以無法拿來留存對照核
對身分,法律上也不認可
那為什麼醫療上使用的都是像皮連續印章,卻具有
相當的法律效力,感覺不太合理??
作者:
tomchc (TOMCHC)
2021-02-15 11:34:00不合理啊,簽名式都可以了
因為醫療相關法律都很籠統吧,光是醫療文件的定義就不明其實可以討論詳細,目前對病歷的依賴度已經需要代書制
作者:
D98421101 (D98421101)
2021-02-15 11:44:00法官心證,法官大人說了就算,你敢嘴?
作者: brianhuang15 (BrianHuang) 2021-02-15 11:47:00
醫院/病歷逐漸都改電子簽章了 (印章依賴也下降了)但之前橡皮連續章 或許真的看法官心證吧
作者:
Kikibubble (I love Lala =w=)
2021-02-15 13:15:00簽名怎麼會不合理? 簽名是最具有法律效力的吧...
作者:
ken90007 (hirohito)
2021-02-15 14:34:00國外只認簽名啦,印章這種特殊玩法,就是單位自己說了算就是銀行行員把內規胡謅成是法律規定,你別認真了
有一次去投票拿醫院的連續印章去投票所,還差點不給我領票,還好後面排隊的阿姨幫我跟選務人員求情XD
作者:
aracian (arabian-c)
2021-02-15 15:27:00領票不一定需要印章啊....
民法第3條第2項規定:「如有用印章代簽名者,其蓋章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另外票據法第6條「票據上之簽名,得以蓋章代之。」票據法沒特別規範印章的材質,所以橡皮章代替簽名,在法律上仍具其效力,至於金融機構有不同看法,也只能說盡量避免啦
作者:
EBVirus (洨洨積極哥)
2021-02-15 18:25:00有些正式的契約公文最好還是不要用橡皮章,吃過虧你就知道
作者:
HoterLin (白袍清道夫)
2021-02-15 20:16:00蓋什麼章有差嗎 除非走到法院鑑定無效 不然都有效力阿
作者: mightymouse (翻墮羅流大師) 2021-02-16 09:07:00
在醫院大部份都已經被電子簽章取代了,依現在的科技要完全用電子簽章或生物特徵辨識也是辦得到的吧
作者: Best5566 2021-02-16 13:35:00
實務跟法律規定一定要一樣嗎
橡皮章/連續章超容易被仿製,醫療行為的章(處方箋等等),想要仿製的人比較少吧
法律規定跟銀行企業規定又不一定要一致。法律有規定你每天早上要準時去meeting嗎
作者: wanderful (8-19-19-25!!) 2021-03-01 18:23:00
很多醫院都有「職務上職章效力等同簽名」的規範,因此職章持有人自己要管理好,不然就要負責。醫院以外,民法是規範「印章可代簽名」,意思是簽名才有絕對效力,印章是代替之,但什麼狀況下才可以代替,重點當然是能否證明本人意願。所以蓋章可以,但要本人在場,不然就是古早時期,憑身份證加印章,有些銀行也認。票據法上賦予支票蓋章有絕對效力,那是法律給的效力,你如果有很多錢又有支票,印章又不收好,被盜蓋章領走錢就要自己負責,告銀行是你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