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 ] 失控的陪審團

作者: IndyPacers (Mr.31)   2007-04-24 04:24:55
上課時曾經聽到某位授課教官(曾任軍事法庭檢察官)說,
中國歷史上最好幹的法官是包青天,因為不需要太多明確證據,就可以用xx鍘伺候。
英美法系的國家多採用陪審團制度,
一來可以讓人民更貼近法律,增加公民素養,
二來多數決的判例可以避免單一法官的不足。
但問題也產生了,首先人民不願被挑選成為陪審團,
因為如果長時間的審判期間,生計會受到影響。
再者這些陪審團成員不見得有法學素養,
容易被人質疑是否合於法律的正義性。
《失控的陪審團》就是以陪審團制度為探討對象的電影。
當然演員卡斯上也是蠻豪華的,
John Cusack + Rachel Weisz + Gene Hackman + Dustin Hoffman,
有帥哥美女也有演技精湛的兩大影帝。
John Cusack搭配女友Rachel Weisz,在某個槍械案件中攪局,
讓原本的Dustin Hoffman原告方以及Gene Hackman的被告方外,
增加了第三勢力。
John Cusack運用了一些技巧,使自己成為了12人陪審團的一員,
至於Rachel Weisz則扮演跟原告及被告方談價碼的影武者。
"Jury for sale",大喇喇的不掩飾金錢是最後的交集。
Gene Hackman則是代表槍械團體出面想打贏官司,
金主開價的錢讓他來運用,不管是要收買陪審員亦或是調查每個人的死穴 ,
針對縫隙各各擊破,以求官司上的務必勝利。
Dustin Hoffman則是代表無辜死於槍下的寡婦,
想出面替靈魂找回公道與正義。
三方展開審判期間激烈的攻防戰,
Gene Hackman原本認為John Cusack跟Rachel Weisz只是小丑跳樑,
但卻不曉得他們的出現是個局,貓抓老鼠的遊戲,
至於以往官司上戰無不勝的自己,是被捕捉的老鼠。
Gene Hackman跟Dustin Hoffman是兩極對立方,
前者冷血貪婪運用技巧,後者秉持追求法律的正義與人性良知。
玩法弄法,法律是保障那些懂法的人,這是許多人批評現下的法律制度,
畢竟法條是死的,所以漏洞往往被運用在官司的獲勝上,
至於道德良知呢? 誰在乎。
Gene Hackman由於有個龐大的幕僚團,負責運用科技產品監控整個陪審團,
加上透過各種來源去獲取陪審員的"不堪歷史"資料,導致於用以脅迫的來源,
金錢+恐懼 = 勝利 ?!
但是攪局者對於操控陪審團的展現力讓他屈服了,
即使派人去火燒房屋還是毆打Rachel Weisz,最後都是以失敗最為結尾。
這對於務必贏得官司勝利的他而言,無疑是芒刺在背。
甚至最後付出的價碼是1千5百萬美金。
Dustin Hoffman則是傳統派的律師,著重於事實真相上的攻防,
在法庭式的質問上槍械老闆那一役,獲得了大勝利,
逼迫對方齙嘯式的說出:他們怎麼使用槍枝,我管不著!!
即便他也掙扎於要不要付1千萬來贏得官司的勝利,
但最終他很帥氣的相信法律是正義的一方。
John Cusack以及Rachel Weisz這對業餘者,
前者負責在陪審團中主導眾人意見,透過許多小細節來注入他的影響力,
後者則在法庭外與兩方交涉,以便拿到金錢。
怎麼說是業餘者呢? 當兩人於不同時間與Gene Hackman時,
表面上雖然都是很鎮定,但是當Gene Hackman後,都展現了鬆了一口氣的態度,
職業者vs.業餘者,在心態的調整上還真的有差別。
Gene Hackman就敗在一開始就踏入這個局,對象的設定從來就只有他,
甕中捉鱉,最後他乖乖的敗陣下來。
他跟Dustin Hoffman有一場在法院廁所的對戲,
兩人將對於法律的見解有了攤牌的對話。
他不斷的強調自己會贏得勝利,而Dustin Hoffman只有狗屁的道德道理,
Dustin Hoffman則反嗆他如果繼續玩法下去,最後終將一無所有。
最後的結局應驗了這句話,當Gene Hackman在敗訴後與攪局者的碰面,
他對著離去的兩人喊道:這樣下去,終將一無所有。
其實不過是跟內心的自己有個深痛的對話。
王牌的陪審團顧問,不但付出了1千5百萬美金,還從此在法界中消失。
比較台灣的司法制度以及陪審團制度,其實各有各自的優缺點,
英美法系的陪審團制度面臨到的問題,在這部電影有深層的探討,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價錢,甚至於財團資金的挹注下,要搞定陪審員不是問題。
最後又回到了最根本的人性上,究竟是法律正義重要,還是自己呢?
當然不是陪審團制度就會變成如此荒謬的情境,電影只是談論有"可能的"現象。
單一的法官制度不見得就比較好,收買一個人比收買12人簡單多了吧?
總結來說這是個非常好看的電影,要劇情有劇情;要思考層面有思考層面;
要看龍爭虎鬥有龍爭虎鬥。
作者: jackloutter (WithoutReason)   2007-02-28 17:01:00
好看阿~
作者: angelmoomin (旅行)   2007-04-24 07:47:00
原PO寫得很棒
作者: mmm333 (單身一輩子吧)   2007-04-24 09:40:00
好片好文
作者: zebirlin (李奧納多皮卡丘)   2007-04-24 09:54:00
我到覺得這部片是在講美國槍枝氾濫的程度...
作者: hahano (hahano)   2007-04-24 11:31:00
我覺得這部片子對於陪審團制度講得還滿深入淺出的
作者: MiaShopgirl ( )   2007-04-24 15:10:00
這部真的不錯看
作者: baiyao (東大路)   2007-04-24 15:17:00
原PO寫得真的很棒~
作者: jeffasdog (meandog)   2007-04-24 16:07:00
推好文
作者: asdfzx (nbtgf)   2007-04-24 17:34:00
那個教官會不會太侮辱古代包青天的司法啊? 那數十年後的法
作者: asdfzx (nbtgf)   2007-04-24 17:36:00
官也可以侮辱現在的法官粗糙無能米蟲嗎?
作者: birdya   2007-04-24 20:15:00
美國審案不像台灣好嗎 通常一禮拜內會審完
作者: birdya   2007-04-24 20:16:00
所以不太會影響到生計
作者: birdya   2007-04-24 20:19:00
而且大概百分之四十的州是 one day, one trial
作者: IndyPacers (Mr.31)   2007-04-24 23:17:00
受教了  感謝樓上的 :)
作者: sky1580901   2007-04-24 23:54:00
記得好像也有一部老片也是講陪審團..
作者: sky1580901   2007-04-24 23:58:00
片名好像是twelfth angry man
作者: sky1580901   2007-04-25 00:28:00
twelve
作者: KidNo5 (小孩5號)   2007-04-25 00:32:00
這部片一個諷刺的點是 到最後你分不清究竟是法律勝利
作者: KidNo5 (小孩5號)   2007-04-25 00:33:00
還是金錢勝利
作者: catpuff (貓泡芙)   2007-04-28 21:38:00
陪審團制度也應該要看國情使用 不是到哪都適合...
作者: bisconect (李東翰)   2007-05-04 16:02:00
這部片超好看!!!!!
作者: wubais (一個 桿狀細胞)   2007-08-19 13:16:00
好片 但正義大獲全勝的結局似乎是太樂觀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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