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龍應台揮刀 「舊時代」電檢走入歷史

作者: nakts0123 (一覺醒來被改造成廢柴)   2013-04-25 23:57:48
龍應台揮刀 「舊時代」電檢走入歷史
文化部將大砍「不合時宜法規」,第一刀揮向實施逾卅年的「電影法
」。文化部長龍應台昨天表示,將廢除電影檢查、電影事業負責人的
學歷及資格限制、電影從業人員登記證明等「國家機器控制的手段」。
圖/聯合報提供
現行電影法從一九八三年實施迄今。龍應台去年五二○就任後開始盤
點「不合時宜」的文化法規,她很驚訝台灣早在一九八七年解嚴,但
「電影法」裡有許多法規停留在戒嚴時代思維。
龍應台舉例,「電影法」第一條明訂電影是為了「弘揚中華文化,闡
揚國策…」。第六條規定電影業必須領有政府發給的「許可證」,將
電影視為威權政治的文宣工具。第廿條、廿一條要求電影從業人員必
須領「登記證明」,同時不得有損害國家之言行。
此外,第廿六條有關「電檢」的規定更明訂電影若損害國家利益或民
族尊嚴、違背國家政策或政府法令,主管機關檢查時,「應責令修改
或逕予刪剪或禁演」。龍應台說,此次修法將全部廢除這些「把電影
當成國家控制工具」、「國家控制藝術的關卡」。
此外,文化部也將廢除「電影法」要求電影事業負責人須有高中畢業
以上學歷;同時不得犯內亂外患罪遭判決確定等條文。因學歷不符資
格而借人頭開公司的導演林正盛,修法通過後,就可當自己的電影公
司負責人。
電影「變羊記」曾因海報遭禁,引來電影公司抗議,文化部也將修法
,未來電影海報與預告片不需事前送審。而「電影片檢查規範」,及
港澳出版品、電影、廣播電視節目進入台灣地區或在台灣發行的相關
許可辦法也都將廢除,不需送立法院。
現有「電影法」中有五十餘條文,龍應台認為應全部刪除的條文達十
一條,仍保有電影分級制度。龍應台說,由於電影分級牽涉兒少等相
關法令,未來將參考英、法及日本等國作法,擴大公民參與;未來若
電影出現爭議,將交由公民的力量制裁。
文化部擬針對「電影法」修正草案召開公聽會,預定九月前送行政院
,以便在下會期送立院審查。
【2013/04/25 聯合報】
【聯合報╱記者周美惠/台北報導】
新聞網址: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7854368.shtml
作者: ps20012001 (開始想明年新計畫)   2013-04-26 00:06:00
終於做了件讓人讚嘆的事...
作者: muskox (讚)   2013-04-26 00:15:00
酸民只會批她CCR,她做了個大事就全縮起來閉嘴
作者: realmiddle (KMT沒資格罵)   2013-04-26 00:20:00
終於做了一些正確的事
作者: octobird (遺憾)   2013-04-26 00:28:00
龍應台也有正常的一天......
作者: leemt (西諾)   2013-04-26 00:28:00
最對的事就是對的事 推一個
作者: erptt (煙)   2013-04-26 00:44:00
將來有青少年模仿電影"海報or預告"犯罪就不要叫
作者: kentarosu (糯米)   2013-04-26 00:45:00
剛剛好而已 不然尸位素餐
作者: erptt (煙)   2013-04-26 00:45:00
"未來電影海報與預告片不需事前送審"所以以後可以常看到窒命
作者: erptt (煙)   2013-04-26 00:46:00
寫真等物化女性把女星活活的裝在畫框裡海報滿天飛?
作者: pork (清夢繚亂憶孤獨)   2013-04-26 00:50:00
噓的那個人是不是也要把黑暗騎士黎明昇起抓來鞭一下?羅浮宮大部分的畫都嘛把裸女裝在畫框裡滿天飛(?)
作者: pork (清夢繚亂憶孤獨)   2013-04-26 00:51:00
心態也太偏差了=w=
作者: erptt (煙)   2013-04-26 00:52:00
有看過窒命寫真被勒令下架海報再來批評
作者: erptt (煙)   2013-04-26 00:53:00
把活女人用玻璃箱關起來跟二次元油畫是一樣的?除非是聊齋誌異不然油畫不會有生命危險
作者: NaDream (夢遊中)   2013-04-26 00:59:00
不事前審跟不管理不一樣吧 也許有事後罰啊
作者: BEDA (BEDA)   2013-04-26 01:00:00
想當初一堆看了艋舺的屁孩看完以後就整天喊義氣zzz
作者: Minazuki (水無月航)   2013-04-26 01:01:00
我好想噓樓上那位噓文的仁兄阿!!!!!!!!!!!!!更正,那兩位,現在都民國幾年了,還有這種想法挺好笑的
作者: erptt (煙)   2013-04-26 01:04:00
好笑嗎?你更去笑北捷,我個人看過海報,覺得北捷幹得好
作者: BEDA (BEDA)   2013-04-26 01:04:00
沒啥好笑的 這就跟看a片有人只是嚕一嚕 也有人看完就衝出去了
作者: erptt (煙)   2013-04-26 01:05:00
如果有小女孩看到海報要收驚就由文青出了好吧?
作者: BEDA (BEDA)   2013-04-26 01:05:00
你有自制的能力 並不代表那些心智尚未成熟的人能分清楚
作者: erptt (煙)   2013-04-26 01:07:00
如果北捷不下架哪天真的出現負面效應後果就是北捷出錢了
作者: erptt (煙)   2013-04-26 01:08:00
超多中二生根本沒看某部爛片就跟著預告義氣義氣的叫
作者: Minazuki (水無月航)   2013-04-26 01:09:00
我想樓上兩位大概也是會想管制商店賣木炭的人吧~~(茶
作者: BEDA (BEDA)   2013-04-26 01:11:00
就事論事 不用針對我亂扣帽子 我提出的也只是現實發生的事件
作者: Minazuki (水無月航)   2013-04-26 01:36:00
我只是提出自己的想法咩~~(茶
作者: sean8398 (SEAN)   2013-04-26 01:56:00
作者: sleepyrat (sleepyrat)   2013-04-26 02:03:00
犯罪行為有其他機關負責,這不是文化部可以控制的....
作者: blooderfrog (蛙先生)   2013-04-26 03:00:00
那也多數是個人因素,拍電影本來就不能考量到所有人
作者: qk8121718 (阿賀)   2013-04-26 03:08:00
噓無知erptt 海報跟預告事前規定送檢根本壓制創意思考事後罰錢就夠了 真是無知
作者: abreakheart (友情無價)   2013-04-26 06:04:00
罰完錢 海報就不用下架了喔?
作者: cherman (penguin)   2013-04-26 09:37:00
說實在他自己文化人,實際當官都走樣了,對文化貢獻也很少
作者: capitalofz   2013-04-26 10:17:00
出版品(書)都不用審查了 為什麼電影和海報要呢??
作者: HHH0214 (........)   2013-04-26 10:49:00
出版法還沒廢咧~
作者: alinwang (kaeru)   2013-04-26 10:55:00
終於砍掉不合時宜的老舊法規.
作者: ojo32 (古風里戰神)   2013-04-26 11:46:00
終於醒了
作者: BF109Pilot (德軍王牌飛行員)   2013-04-26 12:46:00
方向不錯啊
作者: qk8121718 (阿賀)   2013-04-26 12:54:00
你們自己想想身為片子代理商,到底會不會製出不合時宜的
作者: qk8121718 (阿賀)   2013-04-26 12:55:00
海報跟預告,砸自己票房的腳?基本上商業利益的制約>>法規強度
作者: okbon66 (專搞8P的灰哥)   2013-04-26 17:10:00
作法是對的 不過老K豬工會社會這麼容易放行嗎?
作者: sleepyrat (sleepyrat)   2013-04-26 17:18:00
就算不修法,那些法條也沒人敢引用
作者: LindsayLohan (林賽螺汗)   2013-04-26 21:33:00
可惜艋舺也是電檢通過放映的電影 法律沒改某人的憂慮
作者: LindsayLohan (林賽螺汗)   2013-04-26 21:34:00
還是存在
作者: orzisme (EM)   2013-04-27 19:56:00
終於! 要給她拍手
作者: apflake (笨鳥慢飛)   2013-04-28 06:50:00
修電影法只不過拋棄舊形式的假改革,出版品分級辦法是兒少
作者: apflake (笨鳥慢飛)   2013-04-28 06:52:00
法授權的行政命令,分級有只分普通和限制級,還有海一樣寬的
作者: apflake (笨鳥慢飛)   2013-04-28 06:58:00
所謂"踰越限制級",一樣有刑法235條妨害風化罪問題,所以龍
作者: apflake (笨鳥慢飛)   2013-04-28 07:02:00
應台改的是過去粗魯野蠻政治審查的殘磚破瓦,實質上啥進步
作者: apflake (笨鳥慢飛)   2013-04-28 07:04:00
也沒有,更別說做了啥大事,一樣照禁照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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