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著法庭劇類型,昨天到信義威秀一睹「聖誕玫瑰」。
很可惜的是,劇本落入俗套、主角個性了無心意、支線過於鬆散這三件事情,
讓我覺得這並不是一部好電影。
所謂的正文,指的是理性地發覺真實(自啟蒙時代以降的思想精華),
這是一種歷史角度的觀察,套用在電影劇本裡面可能稍有不妥,
但我覺得還算貼切。這類正文法庭劇最大的特色,
便是有個壞人存在,但是壞人很狡猾,因此作為「正義使者」
的檢察官,在不斷地挫敗與灰心的狀況下,終於成功的打贏被告,
贏得法院、媒體與社會大眾的讚賞。
反文呢?
反文則是相對於正文的觀點,檢察官窮盡一切發現真實以後,
發現其實自己一直被受害人誤導,其實受害人本身才是真正的加害人。
這種劇本的有趣性在於違背了正義的基本形象,簡而言之,
亦即被告本身可能才是正義的代表,而檢察官的錯誤,
成了一種對正義意識執著的自我反省。無論如何,正文與反文不斷地交錯,
亦即發覺真相的執著意志/自我反省這種歷史進步,成了一種詮釋電影的觀點。
聖誕玫瑰的敘事觀點即是屬於「反文」,但是在現代,
即令這種表現也是落入俗套,因此造成了劇本的張力不夠。
檢察官陳志天對於父親執著於與被告藉由認輕罪的方式協商,
造成受害人跳樓自殺一事全然無法原諒,
因此執著於發現真實與維護受害人權益,
桂綸鎂受性侵的案件勾起了他當年不愉悅的回憶,
因此決心與這位醫師被告抗衡,但是到劇情末端卻又發現,
其實所謂的被害人本身反倒是加害者。除了無趣以外,我也不知道該再說什麼。
看到陳志天扮演的檢察官如此的具有正義感與責任感,
讓我在電影很想從座位上跳起來衝進電影屏幕打他兩巴掌說:
「笨蛋,法庭裡面沒有你要的客觀真實。」
(另外我想打兩巴掌的還有坐在我左邊那兩位不停聊天的中國女子)
如果稍微接觸過刑事訴訟的人就會知道,法庭內所謂的真實,
是由一大串的證據所拼裝起來的,而法官、檢察官的工作,
就是把這些零碎的證據重新拼貼成當時的犯罪情境。亦即,
犯罪事實是A,而證據是B、C、D、E,但很可惜的,刑事訴訟實務不是拼圖,
不是每塊拼圖拼起來,就可以找到真相,每個人都在有限的證據裡面拼湊、
詮釋自己想要的真相,因此,大家都自以為是柯南,但沒有人是真正的柯南。
顯然的,陳志天把自己當作是柯南了。所以我才會說,這種小毛頭的心態,
並不適合郭富城在劇中的「那個年齡」,而比較適合二十幾歲剛出道的小鬼檢察官。
如果對法庭劇有興趣的人,我會更推薦去看日劇的Legal High SP,
這部戲的編劇不是只走在正文或反文,而是遊走在正文與反文之間,
形成了一種更貼近人性的嶄新風格。劇中的學生因為被同學霸凌、
笑沒膽,不敢從校舍頂樓跳到另一棟校舍,結果他真跳了並摔成重傷,
最後提起訴訟打國家賠償,
這個單親家庭的母親與小孩子一路哭哭啼啼向法院要求正義,
要求對這個學校放任學生霸凌的行為給個交待,高喊難道弱勢者就是註定要被欺負的嘛?
母親與被霸凌的學生演到絲絲入扣,賺人熱淚,最後官司勝訴了,這是正文。
接著,母親與小孩到到律師事務所感謝律師,手中拿著Channel的名牌包包,
順道提及在東京的高級住宅區買了新公寓,
呵呵呵的說著不會再回原本的學校了,這個時候就讓觀眾想到,
哎呀,所謂正義也是有價碼的,弱勢可以是可憐的、但也可以是欲望的。
最後小孩子離開時,還跟律師說:「現在回想起來,說不定,我那時是自願跳下去的。」
然後律師笑笑說,是嗎?那就好,然後與母親攜手離開,這不是正文,
也不是反文,因為所謂的理性正義與受害者的既有形象全部都被一次摧毀掉,
而且更進一步地,劇本不只讓你反省正文,也讓你反省反文。
所謂法庭上的正義,存在於何處?所謂客觀真實與主觀真實,
真的如同我們的理性所想這麼的如此簡單可以被調查掌控?還是說,
其實無論是刑事訴訟或是民事訴訟的正義並不存在,
只是一直掛著正義的外衣在出賣正義?如此想來,陳志天這個角色,
可能是過於天真與單純了。郭富城演技不差,只是這種滿臉老練氣質的演員,
來詮釋一個青年熱血檢察官,也變得過於矯情了。
只注重反文的那個面相,只稱得上是中規中矩,但真要論到這部電影有多優秀,倒不必然。
PS:但是桂綸鎂的演技又比「GF、BF」那時又提昇了一點層次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