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應台盼國防部續挺影人 朱延平替豆導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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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05日
龍應台昨到屏風表演班致哀,離去前被追問軍艦風波。鄭孟晃攝
震驚影壇
【楊景婷、張哲鳴╱台北報導】鈕承澤(豆導)為拍新片《軍中樂園》
偷帶中國攝影師曹郁上軍艦,嚴重觸法,恐吃上官司。曾拍《大頭兵
》系列電影的朱延平替豆導緩頰,稱他沒惡意,盼國防部能通融原諒
。文化部長龍應台昨說:「國防部當然得依法行政,但不希望個案影
響外界對電影的重視!」希望軍方也不要因此終止日後支援國片。
朱延平曾和國防部合作《大頭兵》系列電影。
不影響公視董事
朱延平曾與國防部合作拍過《大頭兵》,昨他感慨說:「鈕承澤的出
發點沒有惡意,也不可能要做什麼通諜的壞事,他第一時間已經認錯
道歉,那人(曹郁)真的是個攝影師,也不是間諜。」
龍應台昨到屏風表演班給李國修上香,被追問軍艦風波,她表示曹郁
是經正常申請來台,但對偷登軍艦的細節不清楚,「還是希望依法行
政之外,不要減少對藝術家的幫忙」。言下之意,盼國防部不要因單
一事件,終止日後協拍。由於豆導是公視董事,未來是否有影響?
龍應台回應:「我們橋歸橋,路歸路。」
就是有人力挺豆導拉 安啦
犯法也可以繼續當公部門董事嗎?
濫竽充數出包還可以冷處理 文化部是有多爛
又是一個分不清楚事情輕重的腦殘部長
龍應台下台啦
董事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董事會應報請行政院院長解聘之:
一、有第十四條各款情形之一。
二、受監護、輔助或破產宣告。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但受緩刑宣告或易科罰金者,不在此限。
四、經公立醫院證明認定身心障礙致不能執行職務。
五、其他經董事會決議認定有違反職務上義務或有不適於董事職位之行為。
看來,就算判下來一定會緩刑.......是不會被解聘!
但是...
第1條(立法目的)
為健全公共電視之發展,建立為公眾服務之大眾傳播制度,彌補商業電視之不足;以多
元之設計,維護國民表達自由及知之權利,提高文化及教育水準,促進民主社會發展,增進
公共福祉,特制定本法。
犯了法...而且本身就以身試法...
身為文化部長都說是兩回事了,我們還能說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