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跟電影有關的論點,應該可以讓大家參考看看,更瞭解經濟以外的衝擊。
文章來自林正盛導演的臉書:
林正盛
7小時 · 編輯紀錄 ·
雖然之前已經在臉書PO文談過幾次,今天我要再來PO文,說說服貿對台灣文
化產業的影響。
抱歉,我不用『文創產業』這個形容詞」,因為這個用詞說起來包山包海的
,幾乎舉凡生活裡的大小用品,只要加入一些台灣文化元素社稷,就都叫文
創產業。
不是要否定,或排斥文創產業,而是包山包海太廣泛,難以針對文化深入討
論。
我在這裡所指的文化產業,就是相關文化藝術創作的產業,包括電影、電視
、劇場作品、音樂、書籍、繪畫、雕刻.....等等這些純粹創作的文化產品。
身為導演的我,就以電影為例來談。政府說,簽了服貿以後,中國就將台灣
電影視為『國內片』,而全面開放,不用再去辛苦爭取外片的名額。馬英九
曾經在一場台東放映我的紀錄片『一閃一閃亮晶晶』的會後致詞時這樣說,
一副沾沾自喜它位台灣電影的努力。
我聽了很訝異,也很難過。訝異他真的是那麼無知嗎?難過他對文化產業竟
然可以只完全當作『產業』,而忘記了,或根本從來不知道『文化』本身的
重要性,『文化』才是產業的根本。
為什麼訝異說馬英九無知呢?因為他完全不知道他的談判對手,他要簽約的
國家,是一個極權主義的獨裁國家,對所有文化性產品,都要通過他的意識
形態的審查,才能發行上映、出版、展演的。
於是被視為『國內片』的台灣電影,在他的意識形態審查下,能上片的能有
幾部呢?!
所謂的意識形態,千萬不要以為只有統獨,同性戀不行,把日本人朔造得個
性與生命全面些的『人』,也不行。因為日本人永遠只有一個面貌,就是笨
蛋跟壞蛋。
如果劇情有婚外情,那結尾一定要懺悔,或得到報應。
如果劇情有神佛鬼魂,那一定得有個劇情解釋那只是一場夢。因為共產黨的
教條說沒有神佛鬼魂。
如果你電影中出現中華民國國旗,那當然不行。如果不小心展現出較為深入
強烈的台灣意識,那也不行。當然不能有『我的國家是台灣』或『台灣跟中
國不一樣』這樣的台詞。
還有一點非常可怕的,就是不能出現太多台語、客語、原住民語言,幾乎全
部都要配上他們稱之為『普通話』的北京語。
你試著想想,若果這樣長期下來,台灣電影為了迎合大陸市場的拍下去,台
灣文化的主體性將會怎樣的一點一點消失呢!
也許有人會說,只要台灣導演有志氣一點,不要為大陸市場拍電影就好啊!
少數想要為大陸市場拍片的導演,就讓他去拍啊!影響不了什麼大局啦!
請不要寄托在個人的志氣與否上面,難道以後又要淪入謾罵指責為大陸市場
拍電影的導演製片,就是不愛台灣嗎?我可不希望台灣社會不斷淪入這種簡
化思考的相互指責。
對於每個導演製片的創作方向,及製片方向,都是自由的,決定任何市場取
向,都無需,也不該以意識形態的簡化道德去謾罵指責他們。
這是政府該承擔的責任,一個政府有責任透過政策形成有利於自身本土文化
發展的文化產業環境。我們的政府不但不去努力形成這樣的環境,還透過服
貿破壞能夠展現台灣文化樣貌的文化產業的創作環境。
活生生的就把台灣文化產業往一個以意識形態審核的中央集權國家-中國的
懷裡推去。
你知道這個國家有些優秀的導演,他們正掙扎在無理而嚴苛的意識形態審核
底下,拍出很好看,很深刻的好電影,卻無法上片。就連出國參加影展,都
必須想辦法偷偷帶出拷貝。他們這樣的電影,被稱為『地下電影』,其中最
具代表性的導演為賈樟柯。
這樣一個令大陸導演惡劣難忍的意識形態審查制度底下的電影發行制度,卻
是馬英九政府沾沾自喜有助於台灣電影發展出美好未來的市場。當然,或許
對一些以娛樂取向,小心不碰觸到中國意識形態禁忌的電影,是會帶來票房
幫助。但是台灣不能,也不該只拍這樣的電影啊!更何況電影不該只是看待
為一種代表產值的產品,而是看待為一個國家文化的展現,且要透過一部部
電影去累積,去繁衍出一個一個世代,愈來愈多元豐富的文化樣貌。
為了保有我們自身文化發展的自由活潑空間,為了好不容易累積起來的良好
創作質素,我堅決反服貿。
簡單說,為了可以不用再國仇家恨的醜化日本人,醜化萬惡的共匪,把他們
塑造得又壞又笨,根本就不是個人。就為了這樣,我堅決反服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