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版務] 版規修正建議

作者: pacificocean (太平洋)   2014-08-03 23:37:28
各位好,
第二次提建議的時間又過去,除了刪文水桶公告/工讀生外,
其他大家似乎都沒有建議了,目前此次一系列討論最主要仍是板規加重。
以下公布第二板板規, 以及第二次建議調整的部分。(可參考上次文章:#1Jre9gwy)
一、刪文、水桶等公告: 除了精華區備份外,負責板主在一天結束前,
會公告今天刪文/水桶的記錄
及時處理的刪文及水桶,也會再置底公告文章中,
公布刪除的文章代碼,id,違反之板規,處理的板主
被水桶者,會再提及判決天數,並公告完後執行罰則
此部分修改於檢舉附則最後的附註中
二、類別增加影評: 文章類別一向都歡迎板友自創類別,唯板規14所提及的幾個,
會因方便蒐尋而有規定(選片/問片/片單等)
建議往後影評或部落客文章,不論引用/或作者本人PO的,
可用"影評"類別讓板友可以區分,但仍用好/負雷,
或者自認為是影評而使用此類別,板規不特別硬性規定。
三、工讀生: 因為大家各有不同建議,因此還是交付公投, (參見:#1JreF8gp/#1JtAajE2)
目前計畫投兩種投票,目前開放給大家討論修定投票方式,
三天後會開始投票,投票天數為一週。
1. 工讀生=人身攻擊? 是
作者: granter (希爾)   2014-08-04 01:01:00
不好意思 我覺得公告還是有點奇怪版主認為公告是什麼涵義?從版主修正公告的相關辦法 全部都奇怪 跟一般都不太一樣什麼叫做一天結束前 會公告今天的刪文/水桶版友有違規 是先處置 然後等到快午夜12點 版主才要公告?這不就變成 先處置 後公告了嗎....再說 公告的意思 應該是要在版面正式PO文 產生新的文章才叫做公告 而不是 在所謂的置底文章 偷偷推文 才叫公告吧
作者: pacificocean (太平洋)   2014-08-04 01:08:00
其實有跟其他板的板主討論,置底公告也算是一種公告但如果大家覺得 統一在置底公告文及新增這些資訊不等於正式PO文,就還是PO在板面上吧
作者: granter (希爾)   2014-08-04 01:11:00
我個人認為 當有處分 限制他人權利時 必須正式為之 不可
作者: pacificocean (太平洋)   2014-08-04 01:11:00
但我在問其他板板主時,也板主有跟我說公告有分很多種置底統一 刪除標題上公告 另發一文都是公告範疇
作者: pacificocean (太平洋)   2014-08-04 01:12:00
也有其他板板主建議小案置底或統一公告 大案再另發其實是真的沒有堅持 如果置底文,即時做編輯還是會被認為是便宜行事,那就如板友所說 一刪文就公告,但屆時板面(尤其是宣導期跟宣導期結束後一個月)
作者: granter (希爾)   2014-08-04 01:14:00
可能真的理解不同吧 我認為 沒分什麼大事小事 只有同一標
作者: pacificocean (太平洋)   2014-08-04 01:14:00
板面充斥著公告文,就要請板友見諒閱讀其他資訊不便了
作者: pacificocean (太平洋)   2014-08-04 01:16:00
不會啦 板友可以給建議沒關係 若真的希望看到立即的公告po文,板主也真的不差多一道手續 你說的是有理其實之前都只是怕影響板面,因為公告量剛開始會比過往增加非常多(當板規變重的時候+宣傳期間)如果大家覺得po出來這實在太重要 那就這樣執行但是就先提醒大家說 我們擔心多了影響大家閱讀這樣也怕板友說 為什麼新PO的文章下午就被洗到後面去了然後工讀生大家有什麼想法也可以說喔!
作者: JEFF11503 (終極大帝)   2014-08-04 15:50:00
其實po出公告文是真的蠻重要的,剛開始或許不習慣,但許多大版也都是這樣做,此外,工讀生部分,我還是認為,參加特映會or首映會不等於好雷,好壞雷還是自由心證,毋須全面禁止
作者: pacificocean (太平洋)   2014-08-04 15:55:00
喔喔我是說針對投票這樣設計 需不需要修改的部分XD
作者: pensees (happy ending)   2014-08-05 01:48:00
錢少->誰要做? 像現在台灣技術人員都挖去大陸了sorry按錯鍵推錯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