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800218 (Z)》之銘言:
: 痞子英雄,魯蛇小弟認為,最讓人反感的原因,就是找不回當初電視劇的感動吧!個性、形象對立互比的兩個主角,迂迴曲折的劇情,最後卻又都互相牽引,豐富的支線、配角。當年看完,真是超感動的,台灣的電視劇也能拍到如此。
: 但如今的電影版,感覺是為了拍而拍,當初的配角,只回來打打醬油,像是為了吸引觀眾進電影院,而最重要的痞子,也因為‘不明’原因,無法出現。過度的大陸演員,也像是為了打入對岸。
: 當然片中一些爆破、場景,也感覺得到蔡導也想作出國片的新格局,的確電影版本身也不差。
: 但當這部片叫痞子英雄,我想這就不是大家期待想看到的,這樣的情況就好似當年的酷斯拉/哥吉拉。
: 失去原味,沒有感動,這樣的前傳我想一部就夠了。
: 純屬小弟愚見,無意論戰。
就事實來說,這部系列作的確是為拍而拍
但是那又如何呢?商業電影不是本來就這樣嗎?
與其說是為拍而拍,不如說是為賺錢而拍比較恰當
更何況,當年被電視劇所吸引的人,
未必都是因為角色的個性與衝突
也有很多人是因為首度在台劇上看到
精采的槍戰與動作場面,接近美劇的水準
為之驚豔而吸引到他們的目光
當然不至於超過啦,但是能花大錢
拍到接近的水準也很難得了
而電影版只是放棄掉角色個性的部份
專注在動作場面與爆破特效上
實際上也的確拿出還不錯的成積
劇情上的弱項,就看人在不在意了
我相信不在意的人還是很多的
好萊嗚也有不少動作片劇情很腦殘的比比皆是
畢竟這是台灣電影落沒十幾年之後
第一次出現高水準的槍戰動作片
不算是難能可貴嗎?
之前不是一堆人罵說國片只會拍一堆
鄉土題材,小情小愛,不然就低俗搞笑
好不容易有人肯拍出不一樣口味的東西
支不支持是個人自由
至少這算很值得鼓勵的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