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維基百科,金馬獎最早是為「國語」電影而辦
隨著時間資格逐漸放寬,不再限於北京官話對白
而只要「華人地區所使用之主要語言或方言」
從這個定義來看不只漢語族語言,甚至只要是台中新馬等「華人地區」的語言皆可
後來又加了替代規則只要導演及主創工作人員五位以上是「華人」也可以
換言之這五十年來金馬獎的參賽資格是越來越寬的
但既然如此,又為何要侷限在「華」呢?
台灣的觀眾可以接受像 KANO 這樣以非「華人地區」語言為主的電影
也看很多看其他非「華人地區」產製的電影
為何金馬獎又設限於這些地區和語言呢
奧斯卡金像獎雖然非英語電影得大獎較少見
可是在規則上並沒有限制一定要英語才能參賽
有些人可能會認為這樣台灣電影會因為更多外國電影的競爭而在金馬獎無法出頭
但現在不就已經開放其他國家了嗎?
中國人口台灣接近六十倍,星馬「華人」也有半個台灣多
開放「華人地區」和開放全亞洲參賽,競爭的程度可能也就只是差個兩三倍吧
那為何不乾脆就辦一個讓全亞洲甚至全世界都能參與並注意到台灣的國際影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