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的順序是
出生→成長→碰到第一次回到過去的自己→生下自己的孩子→到酒吧
↑ ↑ │
┌───加入時空局←─┴────跟中年的自己碰面╫───┘
│ ↑ ║
└在拆彈過程中被燒傷,進入中年的階段─┴→中年的自己把嬰兒時期的自己送回去┐
(炸彈是他未來的自己放的) │
┌──找到炸彈客,卻發現炸彈客就是年老的自己←決心不幹,卻發現裝置出問題─┘
│ └───────────────┐
└思考過後,決定自己還是要成為炸彈客(中年的自己殺了他)X ←┘
大致上的流程是這樣
只要這個歷史有個環節被改變,就可以打破這個循環
但是他還是選擇不改變,因為假如改變了,這些都不會發生
所以他到最後還是選擇成為炸彈客
少了一個環節,也就不會有現在的他,更不會有旋風炸彈客
自始至終都只有他一個人,而且他必須命中注定去做這些事情
這電影一切只有簡單的解釋
一切都是註定好的,看似做了選擇,但早就注定好結果
這就是命定悖論
也是命定悖論的荒謬之處
然後補一下這段命定悖論的故事原版:
也是電影的原始構想來源
「蛇吞吃了它的自己的尾巴,周而復始地……」──無名酒保;1993年01月12日
【事件發生時序版本(Chronological Order of Events)】
1945年,一名來路不明的女嬰被棄置在克里夫蘭一所孤兒院。
棄嬰「珍」在孤獨和落寞中長大,直到1963年某日,她莫名其妙愛上一位流浪漢。
正當珍的際遇開始好轉時,災禍卻接踵而至。
她懷了流浪漢的孩子,流浪漢卻不見蹤影。在複雜的生產手術中,
醫生赫然發現珍有兩套性器官。為了拯救珍的生命,他們只好為珍進行變性手術,
讓「她」變成「他」。最後,一位神秘的陌生人,從產房中綁走了她的孩子。
(電影的第一段)
經歷了這些打擊,被社會排斥,被命運嘲笑的「他」,變成了一位酒鬼和流浪漢。
珍不但失去了雙親和愛人,連自己的孩子也失去了。
到了1970年,他走進冷清的「老爹酒吧」,向一 位老酒保說出他悲哀的一生。
酒保答應幫他報復對「她」始亂終棄的陌生人,條件是他必須參加「時間旅行隊」。
他們兩人進入時間機器,酒保將流浪漢留在1963年。
流浪漢莫名其妙地愛上一位年輕的孤兒,後來讓她懷孕了。
(第二段)
酒保繼續前進九個月,從醫院綁走女嬰,將女嬰棄置於1945年的一所孤兒院。
後來酒保將流浪漢帶到1985年,成為「時間旅行團」的一員。
流浪漢終於開始過著穩定的生活,成為「時間旅行團」中一位受人尊敬的老會員。
後來他化身 為一位酒保,接下最棘手的任務:
和命運的約會,在1970年的「老爹酒吧」和一位流浪漢碰面……
(第三段)
炸彈客的部分在某些版本有,但我找到的這版本沒有
而且敘述同樣是,他發現他必須要成為炸彈客,這樣因果才能持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