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有些人很有趣,
大肆謾罵,還說他看完谷阿莫的影片覺得OOXX,
???
這不是表示你也看過影片嗎?
如果違法你不是也共犯?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7-04-25 22:56:00法官跟檢察官為了起訴盜版業者也得看完整部盜版片
作者:
sin4000 (sin4000)
2017-04-25 22:58:00好精美啊
作者:
sin4000 (sin4000)
2017-04-25 23:01:00然後看過影片下一句就跳到違法了 極品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7-04-25 23:04:00好爛的邏輯...
作者:
sofaly (沙發椅)
2017-04-25 23:04:00抱歉不是刻意扯政治 之前有一個司法案件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7-04-25 23:06:00當初也是line上有人轉貼的,我才看過二、三部就得很無聊了
作者:
sofaly (沙發椅)
2017-04-25 23:06:00洩漏已經洩漏的機密 不算洩密罪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7-04-25 23:07:00而且就這怎麼巧,被我看到的還是剪有浮水印韓文版本的片段現在line上還是有人在轉發啊,只是我不會點
作者:
sofaly (沙發椅)
2017-04-25 23:07:00所以從別人盜版行為取材加工的也算盜版?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7-04-25 23:11:00毒樹果實理論啊。他既然就已經知道來源不合法了還加工那作出來的還一樣是非法的?
.....chirex你真的了解什麼是毒樹果實理論嗎??其實我贊同你的講法,但是不用亂用毒樹果實理論這個專門名詞,這理論專門再討論司法調查程序的問題,作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7-04-25 23:15:00當然知道啦。只是我把法庭上的所謂非法證據取得不能當作
為根源的證據(樹)萬一被汙染(tampered/contaminated),則證據所衍生的推論也受到汙染,是專指調查程序
的司法與國家機器行使指控權的法律原則,跟你講的根本上是有context的不同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7-04-25 23:17:00這不算亂用好嗎?明知來源就不合法,還擅自加工是會變合法喔?
作者:
sin4000 (sin4000)
2017-04-25 23:17:00早上也有一篇類似的護航好像自刪了還怎樣 來看這篇的原po的羞恥心可以撐多久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7-04-25 23:18:00你自己也知道邏輯是相通的吧?即使你對我用這名詞有意見
不相通啊,一個是國家機器行使程序正義的最高原則一個是個人法律行為,而且毒樹毒果理論沒有違法的問題,只有證據是否具有效力的問題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4-25 23:20:00你知道單純看盜版影片不散佈不儲存不xx不違法嗎?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7-04-25 23:21:00你忘了毒樹果如果知道證據取得方式有問題,也是會去追究
那個"毒"本身並沒有指控脫序違法的意涵,而是審理程序所要求的"證據絕對乾淨"的意涵而已
作者:
chris3381 (chris3381)
2017-04-25 23:22:00毒樹果實用在這邊是真的怪怪的 因為他是訴訟法排除汙染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7-04-25 23:22:00就像非法監聽得到的證據不能當成證據,監聽的人還會被究責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4-25 23:22:00舉例 你在客運上看電影 客運業者播放的版本不是公播版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7-04-25 23:23:00我想引用的只是它的邏輯:如果明知物品來源是非法的,還加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4-25 23:23:00客運業者犯法 觀眾不犯法 就算明知是盜版還是繼續觀影也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7-04-25 23:24:00就像山老鼠盜採山林,購買的人明知道來源不合法,還加工後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4-25 23:24:00不犯法 犯法的是公開播送者
作者:
goodsnk (天天PO)
2017-04-25 23:25:00這邏輯...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7-04-25 23:27:00不當財產那又是另外一個問題,那又扯太遠了。回到問題上吧,明明就知道影片是從網上下載的非法影片,還
不對喔,概念也有相當大的差異證據處理必須保持絕對的嚴格,就是所謂的exclusivehandling,這是國家機器對於可能迫害人權的自我限制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7-04-25 23:29:00拿來加工當作素材創作。那這作品難道就會合法嗎?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7-04-25 23:29:00刑總誰教的?????
程序中任何一個環節出錯就是受汙染而無效但是犯罪物不一定比照這種exclusiveness例如有人走私香菸,有人撿到拿去抽,走私的人有罪,,香菸本身也因為走私行為而是違法品,但第三者撿到而去抽食,他是沒罪的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7-04-25 23:30:00你只是在執著我用『毒樹果理論』這個名詞吧XDDDDD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7-04-25 23:31:00你舉的例子撿到的人是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耶XDDDD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7-04-25 23:32:00但拿這個新聞的例子來論的話,你覺得他會不知情,不曉得影
作者:
chris3381 (chris3381)
2017-04-25 23:35:00毒樹果實的證據排除也有例外比方說善意或是無法避免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7-04-25 23:35:00那你就繼續去糾結,反正我想講的講完了你也認同就行了@@
作者:
ohmyg0d (新生活運動開始)
2017-04-25 23:47:00果然法律很愛玩文字遊戲 難怪一堆恐龍法官
作者: iwgpg1ghc (就是紅襪迷) 2017-04-25 23:51:00
神邏輯
作者:
hotrain13 (最幸é‹çš„人!!)
2017-04-26 00:21:00神邏輯
作者: wwpuma (puma) 2017-04-26 02:02:00
谷粉可以去八卦版爽嗎?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7-04-26 05:42:00不好意思!他的東西我沒撐過10秒鐘,然後再也沒碰過...現在我有資格罵了嗎?X!
作者:
kbwai (我愛關芝琳)
2017-04-26 07:40:00神邏輯!朝聖噓
作者: joeliu870405 (Mars) 2017-04-26 08:41:00
紅喜氣
有點sense好嗎,明明不同的概念還敢拿來亂用,KKC只是不想嗆你才解釋那麼多的,請你先完全搞懂毒果樹理論在講什麼,相信未來對你也會很有幫助的
作者:
dowbane (咩咩背著羊丸丸)
2017-04-26 13:00:00你在路上看到車禍所以你也撞人囉?對不起囉
作者:
Papee (趴皮)
2017-04-26 14:27:00我還以為我在逛FB
作者:
woofcat (三芝貓)
2017-04-26 20:47:00不小心聞到屎也要被拉成一起吃屎的共犯 神邏輯
作者:
g204094 (吉尼)
2017-04-26 21:55:00邏輯之死
作者: jacky40383 (AMD香死了) 2017-04-27 09:49:00
你勒工三小
作者:
JoJoKobe (喬喬科)
2017-04-27 11:56:00幫補
作者:
GaLaBay (加拉伯)
2017-04-27 14:37:00恩
作者:
Makaay (Bayern Munchen)
2017-04-27 17:02:00暑假到了 疑?還不是暑假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