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谷阿莫應訊自認合理使用 被警方啪啪打臉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7-04-27 15:56:41
※ 引述《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之銘言:
: 這其實也是觀念偏差,
: 法官只是下判決,決定要不要判刑,判多久的人,
: 並不能代表對或錯。
: 如果今天谷跟片商和解,私下賠了夠多錢,
: 換得廠商徹告,難道他的行為就會變合法了嗎?
: 台灣人普遍也有法院沒有判我有罪,就代表我沒有錯的觀念,
: 這也滿奇特的。
: 因為著作權法開宗明義第一條就是保障著作權人的權益。
: 當初修訂法律的人是很聰明很注重邏輯跟優先順位的。
: 第一條
: 『為保障著作人著作權益,調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國家文化發展,特制定
: 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 保障著作人權益,才是第一順位,什麼公共利益還得靠後。
: 所以著作權法就是保障人民私產的財產法。
(43)
等等,這講法有問題...
作為智財法規的一種,著作權法同樣是由兩種相對立的性質構成
A)保障利益以鼓勵創作發明
B)限縮權利以促進社會進步
所以著作權法有第四款 "著作財產權之限制"
而在第四款之外的條文,也常設定不適用情況。
包括之所以有年限(自然人跟法人都有),也是為了不讓智慧產物淪為
特定人或組織無限上綱的永久私產,因此過了年限會進入公領域。
智財權不是非黑即白的尚方寶劍,而是天生黑白交雜的天秤。
<<誰綁架了文化創意>>一書中,紀錄片拍攝到辛普森家庭使得導演差點被吉到飛起來
的例子,這幾天已經由傅月庵的文章為人所知,但其實該書還提了很多別的例子,其中
一件包括某幼稚園在牆上畫了米O鼠、唐O鴨,也差點被迪士尼吉到飛起來。
一如該書後半探討科技發明造成的爭議,舉了錄放影機為例,既可播放影片,
又可拷貝影片,工具是兩面甚至多面性的,智財權也一樣。
因此,將智財法規單方面描述為保障私產的意見,似乎與谷阿莫單方面主張合理使用
而不提及所謂要件只是進入司法的門檻,同樣稍欠思量。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7-04-27 16:01:00
呃…,你提到的例子是美國法律,不是台灣法律好嗎?美國智產法我沒多研究,但記得跟台灣不同,是非告訴乃論而且你沒看我引用了台灣著作法第一條嗎?美國為了迪士尼而把智產進入公共財年限拉到75年那是美國政府的問題,但台灣並沒有拉長到75年,一樣是50年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7-04-27 16:04:00
我建議你先去看看我國著作權法第四款是什麼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7-04-27 16:05:00
然後谷用的也不是進入公共財領域的著作。看了,所以你的問題是什麼?我看不懂你好像也沒看完全我的文章不是嗎?以前可沒有所謂的著作權法跟智產觀念,任誰都可以使用沒錯所以以前台灣才會被稱為海盜王國。後來還因此受到美國的經濟制裁,才開始重視智產的。所以我說著作法真的是用來保護智產的財產法本身並無不對。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7-04-27 16:13:00
"所以著作權法就是保障人民私產的財產法" <-這你寫的
作者: sunny1991225 (桑妮)   2017-04-27 16:13:00
章忠信之前也有寫過一篇「著作的合理使用」我想可以跟arrakis這篇作參照一下值得一提的其實是這點:「合理使用」範圍不明確所以會成為眾矢之的,在於現在於現行民事訴訟法制的取證及高訴訟成本缺失,讓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7-04-27 16:15:00
另外,著作權法也有非告的部分,請詳細看。
作者: sunny1991225 (桑妮)   2017-04-27 16:15:00
「以刑逼民」的快速求償策略,造成全民皆罪的恐慌這算是這次大家談到谷阿莫的時候常常忘掉的事情雖然谷阿莫對於合理使用的主張會讓人直覺上不愉快,但單純將智財法用來保護私產的結果,配合合理使用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7-04-27 16:18:00
你覺得谷的作品有保障社會利益嗎?
作者: sunny1991225 (桑妮)   2017-04-27 16:18:00
認定上的寬鬆,廠商或許不見得隨告隨贏,但這是個人人皆有侵權「嫌疑」皆可以告的情況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7-04-27 16:19:00
建議除了章忠信的文章外,也去看一些其它律師跟智產局的新聞。他們對谷所謂的合理使用也是有跟章不同的見解但最終還是要看法官的裁定,與法院的攻防。
作者: sunny1991225 (桑妮)   2017-04-27 16:20:00
這跟谷是否真的有合理使用沒有太大的關係吧我的意思只是照目前智財法的規定,廠商是可以很簡單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7-04-27 16:21:00
法律人對法條的見解可不一定見得一致。不然幹嘛還用打官司
作者: sunny1991225 (桑妮)   2017-04-27 16:21:00
的挑出一堆侵權嫌疑人的。但合理使用應該是一個要有
作者: sunny1991225 (桑妮)   2017-04-27 16:22:00
雙面精神的法條;一方面保留非授權使用的空間,卻又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7-04-27 16:22:00
我不敢說片商一定會贏,但我很想看谷輸就是了
作者: sunny1991225 (桑妮)   2017-04-27 16:23:00
讓感到有侵權疑慮的智財擁有者可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7-04-27 16:25:00
其實這幾個片商的電影,其它影評人也有作,但為什麼只挑谷告。不就是因為法律上賦予他們的權力是可以選擇性去提告的
作者: sunny1991225 (桑妮)   2017-04-27 16:26:00
arrakis上面寫的那個參考但書我有記著,只是跟這篇主題好像無關所以沒有講順帶一提,比起谷的發言,我想超立方的發言才更無法讓人接受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7-04-27 16:28:00
你好像漏了四個要件不是只有達成一個就算合理使用的文字耶
作者: sunny1991225 (桑妮)   2017-04-27 16:28:00
他之前才將一整本secret empire漫畫的內容上傳到
作者: sunny1991225 (桑妮)   2017-04-27 16:29:00
水管上把劇情全都講了一遍。其實這在本質上跟古阿莫的"合理使用"一樣是用侵權嫌疑的舉動但他卻以"我有花一百美元買正版"為由搪塞,這算什麼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7-04-27 16:30:00
超粒方可沒有把一整本的內容都上傳,不過我覺得他的作法也
作者: sunny1991225 (桑妮)   2017-04-27 16:30:00
爛理由Orz...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7-04-27 16:31:00
是嚴重劇透加有問題。不過他跟Marvel的關係最近看來不錯
作者: sunny1991225 (桑妮)   2017-04-27 16:31:00
他"幾乎"全都上傳了;那部影片只要有看過secret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7-04-27 16:32:00
他之前也是有過好幾次用預告剪的影評被下架,他也只能認了??戰??這就叫戰喔?
作者: sunny1991225 (桑妮)   2017-04-27 16:33:00
只能說這種跟廠商之間的默契或許管用,但沒必要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7-04-27 16:34:00
所以他自己也在賭灰色地帶吧。反正真要說的話,就是全部都
作者: sunny1991225 (桑妮)   2017-04-27 16:34:00
自以為自己沒有走在灰色地帶上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7-04-27 16:35:00
不合法,看原版權人要怎麼對待而已。他昨天跟部長對談的影片就有說,他們其實一直都是走在灰色地帶上。就看廠商會不會告而已。(就是大家都在玩火)我後面不就寫了,超粒方的影片即使用預告剪的也是被下架他們現在就是都在賭跟片商關係麻吉到什麼程度吧?有關係就沒有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7-04-27 16:39:00
對,因為就算是預告也有完整權利,但很神奇也有人以為用
作者: RZSR (RZSR)   2017-04-27 16:39:00
引用別人的作品片段並且"公開",只要對方沒有授權,不論那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7-04-27 16:40:00
我覺得其它影評人跟谷不同的是,其它影評人至少還有點底限
作者: RZSR (RZSR)   2017-04-27 16:40:00
些片段是否公開,版權所有者本來就有權主張自己的權利,像是
作者: RZSR (RZSR)   2017-04-27 16:41:00
收取權利金.告上法院,那是權利所有者維護權益的手段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7-04-27 16:49:00
超粒方昨天也有說,他們有些影片的回饋金其實會被自動轉到原始的版權者身上,變成其實不是給他們XDDDD而其實著作法就算你是合法經授權使用的改作,原著作也是可以要求一定比例的分成收益。
作者: RZSR (RZSR)   2017-04-27 16:53:00
樓上那才是版權的正常使用方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