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判決》法官去醫院的原因是什麼?(雷)

作者: vnnb (practice makes perfect!)   2018-10-13 08:18:22
※ 引述《toopure (純真)》之銘言:
: (以下內容可能有雷)
: 少年查了資料,
: 即使法官沒去醫院看他,
: 按判例還是會判醫院輸血合法。
: 他不解法官明知這樣的結果為何還是要去醫院。
: .
: 其實我也不解她去醫院為的是什麼,
: 跟她的婚姻處境有什麼關聯?
: 她是不是想藉此找到什麼呢?
: 想知道大家的想法,謝謝!
醫院和家長雙方都說的很有道理,針鋒相對,爭執不下,
 既然亞當是一位很獨特的男孩,
 自然會想到醫院去聽聽他真實的想法,
 並且讓他明白:法院的決定是以他最大利益為考量(判決要能使當事人折服)。
 原著用不少篇幅描寫雙方交叉質詢的過程,
 (比電影所傳達的深刻許多)
 費毆娜在下決定時說:
 由於本案情況特殊,本庭決定親自聽聽亞當的想法。
 本庭想知道的不是他對於聖經的理解程度,
 而是他是否明白自己現在的處境,以及未來將面對什麼樣的磨難。
 他的認知將有助本庭裁決是否讓醫院為他進行輸血。
 除此之外,本庭希望讓他明白,
 本庭不是一個沒有人性的機關,
 本庭會告訴他,他的最大利益將是本庭裁決的依據。
 既然英國法屬判例法系,
 適用「遵循先例原則」(stare decisis, the doctrine of precedent),
費毆娜當然可以直接依循先前的判例下判決,
 然而,沒有兩個案子的事實是完全相同的,
 如果法官只會一昧遵循傳統判例,
 而忽視具體的個案情節(宗教與生存的衝突、個人的價值觀等等)
 以AI就可以取代法官的地位,也沒有費毆娜角色存在的必要。
 作者或許藉由費毆娜的訪視,
 傳達一位稱職的法官,應該重視什麼,
即便自身正遭逢難解的人生習題,也不應草率決定他人的未來。
 費毆娜不是一位講求結案效率,只依循傳統、直接做判斷的法官,
 在形成判決的過程中,她試圖對當事人所處的境遇有更深刻的理解與同情;
 從她可以與亞當合唱一首歌,提醒亞當升半key來演奏種種細節,
 都展現她深刻的人性關懷-身為家事法官的本質。
 畢竟被裁決接受輸血的,不是父母,不是醫院,而是意識十分清楚的亞當本身,
 因此,她到醫院聆聽亞當本人的心聲,正是稱職認真的表現。
 
 類似案例曾經發生於英國、加拿大、美國、日本、臺灣、南非,
 涉及憲法、民法、刑法、醫療法等相關討論,非常有意思,
 法官形成心證的過程以及判決結果,衍伸對當事人的生活影響,
 也很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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