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anbeh (不聽八卦諸葛青)》之銘言:
: 很簡單 因為台灣的演藝圈 就是一個無恥沒道德的鬼圈子
: 如果是老美 一定會招來一堆輿論抗議示威 讓他很不好過
: 要是在日本 這個人會被社會性封殺 連父母都要出來道歉
: 而台灣是殺人放火金腰帶 鋪橋造路無屍骸 沒什麼天理的
: 台灣的金馬 若要跟大陸上綱到道德性對抗 那就請做全套
: 別只會在那邊喊民主自由 但歐美的文明道德觀 又學半套
: 希望台灣人別只會在島內自嗨 要讓別人看得起 就請知恥
老實說,我覺得你提的這些反而是病態的社會現象。
文明法治社會,罪刑法定,犯罪者受刑法審判定罪服刑,為何還需要
社會封殺?是法官一定判得不好,他的罪可惡到只有服刑不夠?
關於metoo運動,其實是很多業界有權者藉權侵犯,不只無法公開,不
被審判,也輕巧不負任何罪責,繼續在業界吃香喝辣甚至持續侵犯,
metoo運動的發起是為了讓這種人得以被公開,使其負起罪責,理想上
進而讓不對等的權力侵犯減少發生。
張作驥的例子並非如此。其罪已判,也已服刑。如果覺得其罪甚是可惡
,法官太過輕判,應該要進一步懲罰,也不會是金馬官方的權責,請好
好監督司法審判,或督促立法委員修正刑法關於性侵的罪責。
日本的社會性封殺則是一種極致病態的展現,從根本上否定這個人的社
會性無異另一種集體殺人,更別提為何連「父母」都得出來道歉,為何
親朋好友也得同時受異樣對待和集體審判?
不少日本影視作品和小說都探討這個可怕的社會病態,近期台灣「我們
與惡的距離」一劇也有所著墨,請去看看劇中殺人犯罪者的家人如何辛
苦度日,大眾又是如何心態輕巧地集體暴力壓迫。
刑法的處罰為何限縮的精神之一就在於避免有權者(人民授予政府司法之
權)過度侵害到其他人民重要權益,產生另一種不對等的權力侵犯。
如果只是像你這樣輕巧地喊著那樣處罰不夠啦,道德淪喪啦,那才是半點
文明法治的精神皆無。
至於上綱到和大陸的道德對抗,更是不知所云,兩地政府和人民如何做道
德對抗?道德對抗又有何益處?道德高度的對抗比較又有何標準?
我是不知道兩岸的道德高度哪邊較高啦,但是司法獨立性高下一目了然,
中國司法正是傾向於你嚮往的病態社會道德審判。
把道德視作社會規範或自我期許都很好,但是當成鞭子擊打他人就成惡舉。
不知恥的是誰在這種脈絡下就一清二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