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wick (刺蝟哲學)》之銘言:
: 這樣好了,我簡單提幾個問題,避免陷入口水戰
: 你覺得譯者應該對發行商負責還是對觀眾負責?
: 譯者應該尊重作者還是尊重鈔票?
: 發行商為何要找一個以二創知名的譯者?
: 發行商在發行時,是否思考過受眾在哪裡?
: 發行商的行銷策略設定,是否有詐騙嫌疑?
: 針對不是受眾的觀眾反彈聲音,發行商該如何因應?
: 如果有觀眾想要與商人談藝術,問題出在誰身上?
: 你清楚何謂道德綁架嗎?
: 我既然不直接表態了,那就假設在這些問題上有共識吧。
: 我只提出問題,抵制超譯的人自己不要超譯
譯者對發行商負責,這邏輯沒問題;但是發行商應該對消費者負責,這後半句你沒說出來
當消費者都出來抗議你們家的產品有問題,發行商不但不進行內部檢討,還有意無意偷酸批評者
我只能說這種經營態度,公司早晚出事
就好像經營一家餐廳,主廚應該對老闆(出資者)負責,但是當大量顧客抱怨食物難吃時
老闆不但沒有督促廚師改進菜單,反而放任主廚跟顧客吵架,大罵顧客不懂吃
這種情節我印象中在Golden Ramsey的節目裡面偶能看到,通常都是爛到極點的店才會這樣
既然你都把鍋推給發行商了
冤有頭債有主,受一肚子鳥氣的消費者最好的做法就是拒絕這間公司
以後双喜發行或由旁白鴿翻譯的作品一律不看,謝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