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標題:禁出國法源爭議 林昶佐:建請總統考慮發布緊急命令
發稿單位:聯合報
發稿時間:2020-03-17 15:59
撰 稿 者:蔡晉宇
原文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4421129?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宣布,高中以下師生,到本學期結束為止禁止出國,引發是否有
法源依據爭議。無黨籍立委林昶佐表示,建請蔡英文總統審慎考慮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
,由行政院會議決議發佈緊急命令,再請立法院追認,做好把關的責任;指揮中心也能獲
得更充分的授權,進行嚴密的防疫工作,保障全體國人的健康安全。
林昶佐表示,現行「防疫及紓困特別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籠統的規定,是否能限制
憲法所保障的人民居住遷徙自由,在法律界掀起相當大的爭議;因為依據大法官釋字第
443號解釋「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有任意移居或旅行
各地之權利。若欲對人民之自由權利加以限制,必須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所定必要之程度
,並以法律定之或經立法機關明確授權由行政機關以命令訂定。」
林昶佐說,依照上述意旨來看,不管是「防疫及紓困特別條例」或「傳染病防治法」所謂
必要的處置,恐怕仍缺乏明確授權主管機關得以發佈禁止出國之命令。
林昶佐指出,由於疫情變化快速,立法程序恐趕不上病毒的傳播與即時實際情況的發展,
現在需要的是緊急且彈性的相對應作為,以便「超前部署」。因此,建請蔡總統考慮由行
政院發佈緊急命令,再請立法院追認,以補足法源問題。
心得:
板上搜尋法源關鍵字比較找不到資訊,
不過 #1US5g2Ju (nCoV2019) 武漢肺炎特別條例第7條處置權 時力將提修法
此篇是以特別條例為標題,大家也可以參考這篇,
邱顯智對法律明確性的疑惑,了解爭議之處。
我覺得現在問題好像不在於法源依據在哪裡,而是法源依據是否需要增修?
補)
台灣在SARS後首次面臨如此嚴重的疫情,
對法律產生疑問是可以理解的,
我想作為一個法治國家,討論法源依據不是壞事,
也不是要阻礙防疫,而是為了更好的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