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標題:武漢肺炎/18日起歐美兩洲返國先通報 家有長者幼童須住防疫旅館
發稿單位:中央社
發稿時間:2020/04/14 14:49
撰 稿 者:陳偉婷、張茗喧、陳怡璇
原文連結:https://is.gd/THczVA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張茗喧、陳怡璇台北14日電)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說,
從歐洲、美洲回台者要先通報,且出示居家檢疫條件資料,若不符條件,一律入住防疫旅
館。若資料申報不實,最高可罰15萬元。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午記者會宣佈,因應全球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俗稱武
漢肺炎)疫情,為確保國內防疫安全,自台灣時間4月18日0時起,入境民眾過去14天(台
灣時間4月4日0時起),如有歐洲、美洲地區旅遊史,登機前應主動出示符合居家檢疫條
件的資料。
陳時中說,需居家檢疫者,若同住者有65歲(含)以上長者、6歲(含)以下幼童、慢性
疾病患者(如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或肺部疾病等)、沒有專用房間(含專用衛浴設備)者
,入境後應入住防疫旅館。
若經查資料申報不實者,最高可罰新台幣15萬元。
除了居家檢疫者之外,居家隔離者若有上述情形,也可向各縣市地方關懷服務中心申請入
住防疫旅館。國內各縣市防疫旅館目前還有4703空房可供入住,相關資訊可至台灣旅宿網
(https://taiwanstay.net.tw/)防疫旅宿專區查詢,並洽各縣市防疫旅宿聯絡窗口。
指揮中心再次呼籲,民眾居家檢疫/隔離期間應落實肥皂勤洗手、避免觸摸眼鼻口,及做
好咳嗽禮節;如有發燒或咳嗽等不適症狀,不可自行外出就醫,應主動聯繫所在縣市衛生
局或地方關懷中心,並依指示就醫,切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違反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規
定者,最高可罰100萬元。(編輯:方沛清)109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