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標題:江蘇台商檢體拿錯移出染疫名單 陳時中:不懲處相關人員
發稿單位:中央社
發稿時間:2020/10/28 15:00
撰 稿 者:張茗喧、張雄風
原文連結:https://is.gd/i85I1w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張雄風台北28日電)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證實,日前確
診的江蘇台商(案530)檢體,研判應是誤拿到法國入境個案(案536)檢體,將精進檢驗
流程,但強調不會懲處。
日前確診為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境外移入病例的江蘇台商(案530
),因二、三、四採都陰性,中國疫調也發現該個案接觸者均為陰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
中心啟動專案調查,意外又找到一例法國境外移入(案536),並檢驗檢體基因,設法釐
清是否錯置或污染。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下午在記者會表示,經由採檢、送驗、實驗室流
程調查結果,國內境外移入的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病例案530,其
病毒陽性的唾液檢體,應為同日自法國入境的案536檢體,會將案530自原確診病例移除,
並同步通知陸方與世界衛生組織IHR窗口有關此案例的處置。
陳時中表示,案530於機場的深喉唾液檢體為武漢肺炎病毒強陽性,但隔日採檢的檢體為
陰性,且後續採檢的上呼吸道檢體同為陰性,抗體也為陰性,為罕見病程表現。
為此,疾管署10月15日主動啟動採檢送驗與檢驗流程調查,以瞭解其病程表現,並進一步
釐清各種可能性,包含專案採檢與案530同日(10月11日)入境並於機場採檢的所有個案
,以及同日於指定機構實驗室檢驗的所有個案共30人,其中僅有1名個案(案536)於10月
16日二採結果為陽性。
陳時中指出,案530於機場留驗的病毒強陽性深喉唾液檢體,經人體核酸(DNA)鑑定比對
,實為案536檢體,判定檢體有錯置情形。
調查結果顯示,可能是實驗室在檢驗過程中,由於不同檢驗儀器適用不同檢體管,須人工
作業及轉置檢體造成錯置,預計進一步建置防錯機制、鼓勵檢驗機構增加實驗室人力,強
化實驗步驟中檢體比對,並引入自動化程度高的核酸檢驗機型,以減少人工手寫標號、轉
管步驟。
截至目前,武漢肺炎檢驗網累計檢驗10萬多例檢驗,是台灣重要防疫環節,將以此次經驗
虛心檢討,持續完善並精進檢驗流程。
陳時中也強調,對於此次事件不會懲處,這是除錯一環,也沒有發現實驗室人員過勞問題
,同時提醒實驗室對於工作人員工作分配,有必要應加聘人手,確保人力充足。(編輯:
陳政偉)109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