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去配了一副眼鏡
目前使用的鏡片已經快要三年時間
知道鏡片都有其壽命,所以才想再配副新的眼鏡
由於朋友推薦選了大直某眼鏡行
我選了普通的鏡架(3990)額外多加3000元
換購日本品牌Nippon-lens抗藍光+薄型飛球面鏡片
下班後到眼鏡行拿貨
由於工作疲憊沒有仔細檢查就帶回家了
隔天檢查後才發現眼鏡行所給的鏡片
規格與當初約定完全不同
鏡片袋上明載折射率1.55,背後發行日期為2014.11.30
很明顯與我當初要求的『薄型』定義不符合
更何況還是個過期近六年的鏡片
想問這樣的情況我是否可提告詐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