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出那個什麼鬼工資,這是打工板不是省

作者: edctw (Q我有UBER免費接送200元)   2016-03-25 03:00:36
我是小曹。
關於文章不實的部份可以有幾個方式處理:
1.勞保:勞保可以下載app,iOS和Android,Windows Phone都有「勞動部行動服務」,帶自然人憑證去戶政事務所(台北市應該都可以)有讀卡機,然後認證以後,你隨時都可以用手機查廠商有沒有幫你保勞保,保了多少錢。
網址在這
https://edesk.bli.gov.tw/qa/main7.htm
要不然就是去辦一張勞動保障卡,郵局提款卡可以臨櫃申請不用換卡。
最後一個就是去勞保局,親自要紙本查閱。
沒有保的,就是刊登不實,趕快檢舉。
2.加班費不給的,國定假日不給雙倍薪的,麻煩趕快紀錄下來檢舉,一是違反勞基法,二是詐欺,沒錯你一定要說這是詐欺,因為詐騙版主符合勞基法刊登以後才說沒有這不是詐欺是什麼?
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取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你該拿的加班費,沒拿到那不是不法嗎?明明沒有說有,這不是詐術?就是因為這件事情本來就很嚴重,但是大家都看得不嚴重,才會讓這些不給加班費的廠商活得那麼爽啊!
然後可以的話把法條背一下好咩,加班費勞基法24條,國定假日雙倍薪勞基法37、39和施行細則23條,然後勞工有51勞動節,就算砍了七天還是比公務員多一天,這樣雇主質疑你的時候才可以大聲說我要代替月亮…更正我要代替勞基法24條舉發你,拜託,不要再被拗了。
如果有文章不實的趕快跟版主舉發吧,大家都是為活動界努力,不要再拷貝說台灣很低薪,真的有機會讓你改變的時候,你又無法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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