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一點心得

作者: poop338899 (烤焦吐司)   2016-11-13 22:57:30
心得分享:
代PO
今天不管是哪邊怎麼樣
我只說出我看到的
一直以來在PT版找工作也有大約10年了
最一開始的確很多奇奇怪怪的雇主在找人
在版上打一套 實際到現場卻是另外一套
再到苛扣打工者薪水 東扣西扣最後領到的根本只能買衛生紙擦屁股
種種亂象的確層出不窮
但也接到許許多多各種年齡層的雇主
他們可能不擅長用電腦 可能發個找人文還要戴上眼鏡慢慢打字
你說為什麼看板規這麼簡單的事情他們做不到?
我覺得我媽會玩養魚遊戲跟candy都覺得很厲害了拜託
今天不是說甚麼勞基法的問題
問題就是他們都遵守勞基法
薪水也都照規定
甚至給得更多 工作也不會辛苦
但是但是就是有些雇主在找人的時候真的沒有辦法像我們這些常常使用電腦的人那麼仔細
但是他們花了很多持間確定細節 然後一個字一個字慢慢打上去
標題打錯 斜線大小寫打錯 該空格沒空格 不然就是該打的都打上去了但是格式錯誤
然後瞬間就被刪文甚至水桶
很多雇主會給高薪不外乎 1.臨時 2.希望找到好的人
就是因為臨時所以可能沒有辦法這麼注重空格大小寫格式等等的問題
一下就被刪
你覺得這類佛心雇主還會來嗎
我自己的經驗
早期在這邊找工作 這種高薪輕鬆的真的不少
現在卻一個都沒有 真的是一個都沒有
大家說fb群組
我跟你們說啦fb的早就被
(你想賺錢嗎 在家一個禮拜就可以賺一萬塊喔喔喔喔喔喔喔)
這類的文章佔據
目前比較穩的就是line找工作群組
我自己就創了三個另外再加入了10個
為什麼都在line?
因為那邊簡單明瞭
時間地點薪水工作內容跟誰聯絡都打出來就好
長輩們天都會傳長輩圖了當然會用這個
我沒有說P版主管理不好
但今天好工作少了這麼多
10個發文有7.8個被刪掉
與其每天每天不斷不斷檢討雇主為何不看板規不照格式
為何不想想為何不討論一下如何讓發文的格式更簡單易懂
雇主違反版規但並不是惡意的是否不要直接砍
不然打半天一下就不見誰都會不開心是吧
最後還是要謝謝一直以來管理此版的版主們
畢竟此版伴著我走過這麼長的歲月
有爭吵才有進步 重點是不要只有爭吵
放棄某些不必要的堅持說不定會有更多收穫
作者: ccle (猥瑣的好人)   2016-11-13 22:59:00
認同+1
作者: cklovework (ckcck休。)   2016-11-13 23:02:00
求職者自己心裡有把尺,真的不要雞蛋挑骨頭
作者: ccle (猥瑣的好人)   2016-11-13 23:02:00
其實我們不是刁民,我們只是要更多更好的打工機會而已
作者: prettyloveu (小傻)   2016-11-13 23:02:00
同感
作者: aiai861125 (stefania)   2016-11-13 23:04:00
嗯嗯 這裡職缺真的越來越少……
作者: kansanshou (kansanshou)   2016-11-13 23:04:00
同感+1
作者: cklovework (ckcck休。)   2016-11-13 23:05:00
刪到最後就是工作變少,好工作少更更多
作者: ccle (猥瑣的好人)   2016-11-13 23:06:00
我還以為只有我是反派角色而已,沒想到你們...(((泣
作者: cklovework (ckcck休。)   2016-11-13 23:07:00
我幫短期工跟雇主要到勞健保,卻用休息時間刪文水桶拉倒
作者: olasky712 (光)   2016-11-13 23:07:00
認同
作者: russell33 (羅素)   2016-11-13 23:09:00
認同!
作者: mag1021 (Different Style)   2016-11-13 23:10:00
推這篇 看到某些只因為發文格式上的小錯誤就被刪文
作者: cklovework (ckcck休。)   2016-11-13 23:10:00
他花時間管版,其實是他自己連工都不想打了
作者: ccle (猥瑣的好人)   2016-11-13 23:12:00
老實說我還有打電話過去提醒過
作者: hum2100 (哈哈)   2016-11-13 23:13:00
因為要求標題形式上的統一 看起來會 比較 爽 感
作者: ccle (猥瑣的好人)   2016-11-13 23:14:00
不過有的人很認真要改。還是不會改最後他只好認命跟我說,我還是被桶好了然後就沒看過他徵人了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6-11-13 23:16:00
我覺得本板缺的是一個宗旨,很多情況沒有違反板規,但違
作者: yasashiihito (yasashiihito)   2016-11-13 23:16:00
真的!我之前的打工待遇、老闆人都不錯,上個月他們
作者: cklovework (ckcck休。)   2016-11-13 23:17:00
我跟他不算熟人份,但也認識快10年
作者: yasashiihito (yasashiihito)   2016-11-13 23:17:00
要找新的人,請現任的店員幫忙發文徵人,結果因為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6-11-13 23:17:00
反大多數使用者的主觀意識(無論是哪一方),但如果今天板上的宗旨是「促進打工機會」,那當然就可以順應趨勢,
作者: yasashiihito (yasashiihito)   2016-11-13 23:18:00
把地區的格式寫得更細被水桶五天,而他們又急著徵人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6-11-13 23:18:00
對板規做出一些適當的調整,而不是大規模的動用板主的權力,表面上是保護求職者,但趕走雇主以後,這裡也就不會
作者: yasashiihito (yasashiihito)   2016-11-13 23:19:00
最後還打電話給我請我再幫忙找人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6-11-13 23:19:00
有任何求職者的存在了
作者: Riesling (新的旅程˙由此去->)   2016-11-13 23:19:00
作者: gtcat (大豐收的春訓參觀)   2016-11-13 23:20:00
我是好雇主啊給的多工作輕鬆還不是沒人要應徵Orz
作者: yasashiihito (yasashiihito)   2016-11-13 23:20:00
不過這位板主我喜歡的一點是對把正職工作用時薪算的雇主比較硬,這點很好~
作者: cklovework (ckcck休。)   2016-11-13 23:21:00
壞雇主照版規他不桶,好雇主一點錯就直接桶壞雇主只想cost down 當然樂意照版規
作者: yasashiihito (yasashiihito)   2016-11-13 23:23:00
每次看到派遣的就很不爽 還有N1N2時薪100多之類的
作者: poloyabi (藍染接班人2.0)   2016-11-13 23:24:00
板規寫那麼久為何不看文就發
作者: cklovework (ckcck休。)   2016-11-13 23:24:00
我也乾脆上班去 偶爾來逛逛爬文罷了
作者: yasashiihito (yasashiihito)   2016-11-13 23:24:00
但是他們都不會被桶~~~
作者: mamaway (傷心)   2016-11-13 23:25:00
認同 +1
作者: poloyabi (藍染接班人2.0)   2016-11-13 23:25:00
我通常下午四點到晚上十二點都不會處理
作者: ccle (猥瑣的好人)   2016-11-13 23:25:00
我覺得我媽會玩養魚遊戲跟candy都覺得很厲害了
作者: gary71 (gary71)   2016-11-13 23:26:00
P板主有在看校對女王(質樸得好厲害)嗎?我覺得你很適合去出版業當校對XD
作者: ccle (猥瑣的好人)   2016-11-13 23:27:00
沒人說不好,但是可以更好,總之你也辛苦了
作者: hum2100 (哈哈)   2016-11-13 23:28:00
好戰者
作者: creat0903 (飛羽)   2016-11-13 23:29:00
好笑的例如:桃園中壢一定只能打桃園,給的理由是中壢隸屬桃園不可替代,台北新北標題又可混用,試問有台北市板橋區這種地方嗎?訂立板規除了不可違反勞基法以外的有與本板使用者討論過才施行嗎?一切只依板主自由心證罷了
作者: wlsh5566 (wlsh5566)   2016-11-13 23:30:00
我老闆之前就因為中壢被桶,他覺得寫詳細一點不是更好嗎
作者: cklovework (ckcck休。)   2016-11-13 23:32:00
急=高時薪=格式容易不符=內容不夠清楚有時雇主自己都未必清楚,才高薪找人解決問題但,這邊應該變成126版了
作者: poloyabi (藍染接班人2.0)   2016-11-13 23:33:00
再說一次,本板受到勞動部管轄你們也不想收到公文吧
作者: Derek324kimo ( D for Demon)   2016-11-13 23:34:00
所以人家說法律是保障有錢人和懂法律的人,
作者: poloyabi (藍染接班人2.0)   2016-11-13 23:34:00
很多事我們都討論過了
作者: cklovework (ckcck休。)   2016-11-13 23:34:00
急徵都直接找人頭要人了,可惜
作者: poloyabi (藍染接班人2.0)   2016-11-13 23:35:00
http://i.imgur.com/GXJgHzt.jpg昨晚拍的讓大家消消氣
作者: cklovework (ckcck休。)   2016-11-13 23:35:00
違法是一定不行的
作者: sona0521 (塵緣懷鉛)   2016-11-13 23:35:00
已經看過無數次,出去兼職也遇過資方提及的問題,包括我自己發文也都是無通知或提醒的情況下被秒刪,試問你自己說出口的跟你實際執行的是否有心口如一?我想這答案你很明瞭,不要什麼解釋都說為了版好,為了版好就可以對發文者用輕藐的口氣回應嗎?無論孰是孰非,無關版規與勞基法,這都是你不成熟的體現。
作者: cklovework (ckcck休。)   2016-11-13 23:36:00
所以,對違法的再嚴都鼓勵。
作者: hum2100 (哈哈)   2016-11-13 23:36:00
當板主壓力很大的...沒當過的不知道期中辛酸..上面的壓力來自
作者: poloyabi (藍染接班人2.0)   2016-11-13 23:38:00
發文者本來就要確認再發
作者: cklovework (ckcck休。)   2016-11-13 23:38:00
還是很介意我開250/hr園遊會爽缺也被刪,我一塊錢都沒抽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23:38:00
發文者本來就要確認再發<=怎麼又變說法了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23:39:00
剛剛 不才說都會提醒的嗎 怎麼變得這麼快
作者: poloyabi (藍染接班人2.0)   2016-11-13 23:39:00
同幾個id?我那有改變說法
作者: ccle (猥瑣的好人)   2016-11-13 23:39:00
別說了,當初我也有過250/h還被認為是個人仲介
作者: cklovework (ckcck休。)   2016-11-13 23:40:00
100ㄑㄩㄢ才是真正該防堵的
作者: poloyabi (藍染接班人2.0)   2016-11-13 23:40:00
你有看懂國字?基本上不用提醒好嗎?但我在外面用手機看到違規會提醒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23:40:00
反正 你都要走了 別再說那些奇奇怪怪的了
作者: poloyabi (藍染接班人2.0)   2016-11-13 23:41:00
我也離職也不在台灣現在拼命戰?
作者: yasashiihito (yasashiihito)   2016-11-13 23:41:00
有提醒也有秒刪 被質疑可用勞基法坦 一種自助餐概念
作者: sona0521 (塵緣懷鉛)   2016-11-13 23:41:00
請去翻閱你之前打出來的公告,我真的很不想再去洗你的臉。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23:41:00
還有 勞動部 不會管你格式 漂不漂亮好嗎
作者: cklovework (ckcck休。)   2016-11-13 23:42:00
竊以為 推文提醒求職陷阱也不錯 跟以前一樣
作者: yasashiihito (yasashiihito)   2016-11-13 23:42:00
原PO的用意就是想說有些好雇主可能不熟用PTT而犯錯
作者: poloyabi (藍染接班人2.0)   2016-11-13 23:43:00
本板受到勞動部管轄,誰不希望跟八卦版一樣簡單格式,
作者: yasashiihito (yasashiihito)   2016-11-13 23:43:00
板主只執你格式錯誤就是活該被桶一詞
作者: cklovework (ckcck休。)   2016-11-13 23:43:00
以前大家都會推文集思廣益 不是很好嗎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23:44:00
嗯哼嗯哼~ 有誰相信這個說法嗎((大笑
作者: poloyabi (藍染接班人2.0)   2016-11-13 23:44:00
難道單位地址統編休息時間不用嗎?研究好可以嗎?
作者: ccle (猥瑣的好人)   2016-11-13 23:45:00
不用在戰了,拜託,別讓他再回來就好了感謝大家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23:45:00
你現在想討論是吧 很多人 會陪你討論(我要睡覺去了
作者: poloyabi (藍染接班人2.0)   2016-11-13 23:46:00
標題本來就要打縣市,難道用鄉鎮區可以?
作者: chenglihao (小天天)   2016-11-13 23:46:00
照版規違法沒關係,沒照版規就直接桶,在PTT版主是絕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23:47:00
所以 勞動部 會管這個!! 最好啦你((大笑
作者: sexyjohn (up)   2016-11-13 23:47:00
某100全不ban掉 真是令人痛心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23:48:00
反正 你別再回來了 祝你順心順利 別回來就好
作者: poloyabi (藍染接班人2.0)   2016-11-13 23:48:00
歡迎參選板主,我希望你能接替我
作者: poloyabi (藍染接班人2.0)   2016-11-13 23:49:00
我吃早餐了,再見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23:49:00
不用 跟我再說那些543 你先回應我 桃園中壢 勞動部會不會管就好~ 真的晚安了
作者: kusocosplay (Angelos)   2016-11-13 23:51:00
奇怪了 看完那麼多爭論 板規到底是誰訂的?
作者: hum2100 (哈哈)   2016-11-13 23:52:00
我也去吃午餐了,再見
作者: JackAC (Jack)   2016-11-13 23:53:00
求line群組~
作者: kusocosplay (Angelos)   2016-11-13 23:54:00
大家都在爭論板規發文格式被刪被桶 那怎麼不直接改版
作者: kansanshou (kansanshou)   2016-11-13 23:55:00
我覺得以前比較好,工作內容跟待遇都比現在優
作者: kusocosplay (Angelos)   2016-11-13 23:55:00
規呢 改到全部認同阿 誰有權力改?
作者: QQaRed (QQ紅)   2016-11-13 23:56:00
可求line群嗎
作者: kusocosplay (Angelos)   2016-11-13 23:57:00
sona0521、ccle、sweetblue、poloyabi都那麼有想法怎麼不去討論要怎改呢?板規是人創的就可以改阿!乾脆你們來當版主試試阿 就像柯P還沒上任前被說好上任後一開始說好的也說不好了 是要怎做才好?
作者: whytaiwan (norris)   2016-11-14 00:00:00
認同+1 前版主雖然辛苦 但是也該思考為什麼有人提出不同意見
作者: poloyabi (藍染接班人2.0)   2016-11-14 00:00:00
最後如果你不是打一個台北可以把全部台北工作一次找不是很好
作者: samuelc (林大)   2016-11-14 00:00:00
只希望先提醒再刪 什麼通知都沒有 就收到被水桶的信了
作者: PTofficial (part-time 公務)   2016-11-14 00:02:00
poloyabi 板主,你的離職申請還未生效,在生效前你仍具有板主身分,請注意發言。標題部分自2013/05/19就已規定。
作者: kusocosplay (Angelos)   2016-11-14 00:04:00
在這些事上沒有誰對誰錯 需要改善的地方就改阿!
作者: PTofficial (part-time 公務)   2016-11-14 00:05:00
2016/07/21新板規僅將其罰則調整為警告,規定不變。調水桶記錄,p板主確有將標題部分寫入水桶原因,但僅是"寫入",實際上並未對標題違規水桶。
作者: kusocosplay (Angelos)   2016-11-14 00:07:00
有意見就提出阿 至於誰有權力改 願不願意改 能不能改又是一回事了 就像台灣的政治一樣 平民永遠比較吃虧
作者: PTofficial (part-time 公務)   2016-11-14 00:08:00
2016/10/12 23:10:49公告徵才文章管理辦法、PTBM板規修訂,2016/10/16 00:00生效,期間無使用者發表意見
作者: kusocosplay (Angelos)   2016-11-14 00:10:00
還有大家都說以前待遇跟雇主好 環境已經在改變了看看現在的雇主開出的價錢 你們覺得回的去嗎= ="
作者: PTofficial (part-time 公務)   2016-11-14 00:11:00
當無使用者表態,板主就只能觀察板上狀況調整,然規定朝夕令改,試問誰吃的消?故板主觀察得就長期,非一兩日即可定案此外 2016/07/18亦於本板公告新板規實行,然至2016/07/21生效,期間亦無使用者表態。當使用者選擇沉默,很抱歉板主不會讀心術,板主也不會通靈,頂多用遠端幫人處理電腦問題。
作者: ccle (猥瑣的好人)   2016-11-14 00:18:00
每次公告樂樂長,太多重點就不知道重點在哪了,And除了派遣的資方,誰會那麼長時間來看你的版規有沒有問題,簡單點,拜託
作者: PTofficial (part-time 公務)   2016-11-14 00:19:00
不看規定那就怪不得人了
作者: ccle (猥瑣的好人)   2016-11-14 00:19:00
是,不可否認
作者: macuvis (eye)   2016-11-14 00:20:00
求line群組,謝謝
作者: ccle (猥瑣的好人)   2016-11-14 00:20:00
結案,晚安
作者: PTofficial (part-time 公務)   2016-11-14 00:20:00
若今天有人跟法官說,刑法363條誰會花時間看,然後被法官判無罪定讞,再來跟板主說不看板規可以免除處分
作者: ccle (猥瑣的好人)   2016-11-14 00:21:00
對了,跪求line群,拜託XD
作者: HCCH (HCCH)   2016-11-14 00:29:00
我在PT版從沒有用/來找過工作 除非是要找黑名單...
作者: FCUsquanto (SQUANTO)   2016-11-14 00:31:00
跪求line群組+1
作者: alanwintek (艾倫)   2016-11-14 00:33:00
求群組+1
作者: ddreamer (ddreamer)   2016-11-14 00:42:00
求群謝謝
作者: PTofficial (part-time 公務)   2016-11-14 00:42:00
後續推文與本板無關,文章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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