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melissa0330 水桶7日 單位禁發15日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7-03-16 19:12:54
● 1 m 3/16 melissa0330 □ [一般] 【桃園機場捷運票卡駐站人員】
2 m 3/16 melissa0330 □ [一般] 桃園機場捷運資料建檔人員
第二篇之推文
※ 編輯: melissa0330 (49.159.29.188), 03/16/2017 14:15:22
噓 angel07: 你這兩個根本是同一工作 時段不同 還一次貼兩篇03/16 14:16
不同工作喔,這篇是徵文書處理人員
※ 編輯: melissa0330 (49.159.29.188), 03/16/2017 14:33:16
→ loveuunf: 第1應徵內容跟第2選擇內容是否有出入呢?03/16 14:44
這篇是徵文書建檔人員,跟駐站服務人員是不同的,除了工作地點不同,駐站人員主要是
服務乘客。
※ 編輯: melissa0330 (39.10.171.240), 03/16/2017 17:09:52
噓 angel07: 你知道一帳號一天只能貼一篇嗎?03/16 17:11
不知道耶,如有違反版規可以刪第二篇我明天再po 一次
根據發文總量管制第三條
第3條 發文總量管制
1.違反本條規定者處水桶三日。單位違規者處單位禁發一週。
再次違規者按超額次數增加水桶與單位禁發日數,每次增加三日/一週。
使用者累計達一個月水桶者,再犯處永久水桶。
單位累計達禁發兩個月者,再犯處永久黑名單。
2.使用者與單位同時違規者,使用者水桶一週、單位禁發15日。
同時違規罰則累進,每次增加一週/十五日。
其他同上第1點第三、四項。
3.多重帳號視為同一使用者;總機構、分支機構視為同一單位。
分支機構適用範圍請參閱徵才文章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三項
4.週超額期限為間隔七日,1/1發文徵才,需待1/8才能再發相同徵才。
(現改為3日 1/1PO 1/4才能再PO相似工作)
EX:僅舉例單日超額部分,不代表不處分一週內超額。
A一日內發表兩篇不同公司徵才文:水桶三日
A一日內發表兩篇同公司徵才文:水桶一週、單位禁發十五日
AB在一日內分別發表一篇徵才文,但同公司:單位禁發一週
A在一日內發表一篇徵才文,B兩篇,但同公司:B水桶三日、單位禁發一週
AB在一日內分別發表兩篇徵才文且同公司:各處水桶三日,單位禁發三十日
統一編號 :24320361(由8位數字組成,不會多也不會少,需與政府公示資料相同)
單位名稱:邁肯特整合行銷有限公司(除可省略部分外,需與政府公示資料相同)
單位地址:(縣市/鄉鎮市區/路街/巷弄號,需與政府公示資料相
同)
melissa0330水桶 1週 單位 邁肯特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禁發15日
很抱歉的不是是否相似工作的因素
而是你直接當日連發2篇 還在推文說不知道版規不能一人一日超過一篇
版標就有叫你先看板規在發文 請謹惕
另剛水桶日期按錯 發完公告後立刻改回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6-03-16 14:16:00
你這兩個根本是同一工作 時段不同 還一次貼兩篇
作者: loveuunf (空白)   2016-03-16 14:44:00
第1應徵內容跟第2選擇內容是否有出入呢?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6-03-16 17:11:00
你知道一帳號一天只能貼一篇嗎?
作者: amudi (阿姆迪)   2017-03-16 19:18:00
兩個版主內鬨了..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7-03-16 19:19:00
哪有內鬨? 哪邊?a版推文也說不能貼二篇 跟我桶的原因哪裡不一樣 內鬨@?
作者: amudi (阿姆迪)   2017-03-16 19:35:00
因為我還是頭一次看到兩個版主在討論很驚訝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7-03-16 19:36:00
你看錯了 我們不是再討論 是一起指責他...那個白字是徵人文的修文 不是我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3-16 21:46:00
哪招阿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建議下次貼個標題頭 別人才不會誤會喔X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7-03-16 21:56:00
收到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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