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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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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106/9/25至106/9/27
排班方式:L
每日工作時間:自行決定
每日休息時間︰自行決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完成薪資為300元
工資發放日:交件確認無誤後3日內
★將已有之文字排成固定格式(剪貼)
例如:
原本文字:
11031 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2號 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剪貼成:
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11031*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2號)
即完成1筆(確切格式以交辦時為準)
總共約300筆。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自行在家中等
勞務內容︰同前述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個人委託
單位地址:無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彭先生
聯絡方式︰站內信
是否回覆報名者:u回錄取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人
通知方式:站內信
面試時間:無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106/9/24
來信請簡介相關經驗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