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派遣]台北實演販賣工讀生($160/H)

作者: pasonatw (your career partner)   2017-09-30 18:05:01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誤刪者應至本板使用規範第37條或z-53-3複製範本。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派遣]類為人力仲介派遣公司專用,跑腿工作應選[個人]類。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2017/10/7(六)起,每周六日固定出勤,持續半年。
排班方式:每周六日出勤
每日工作時間:14:00pm-18:00pm(計4小時)
每日休息時間︰無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不計薪不供餐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時薪160元(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時薪320元(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X1.34倍;後2小時X1.67倍(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
時為1.66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
工資發放日:次月10日匯款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微風廣場(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南路一段39號)(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美妝保養品的實演販賣。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保聖那管理顧問(股)公司
單位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65號6F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Amber王小姐
聯絡方式︰[email protected],意者請將完整資料(個人履歷+自傳+照片)
寄至以上信箱,來信主旨請寫[XXX應徵台北實演販賣工讀生(派遣)]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覆錄取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2人
通知方式:電話通知
面試時間:電話通知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徵滿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