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不是打工版發生的
但藉此機會問問版上各位大大
我在11/13號開始在某間公司底下上班
期間也沒發生什麼事情
但就在12/10號突然跟我們說
打卡資料毀損.要延後五天發
當下心情覺得很幹不過也只能等了
12/15號那天終於到了
但等著我們的不是應該拿到的薪資
卻是一張請辭表
https://i.imgur.com/8IntWC4.jpg
就這樣拍拍屁股走人了。
1/3號有去勞工局做一個調解的動作
資方承諾將在1/5號給付我們積欠的薪資
但終究是沒給!
聽公司其他的前輩說
董事長還有公司在嘉義
他爸爸也是開設公司的
怎麼可能連這點錢都付不出來?
資方允諾會給但沒給是不是已經構成詐欺?
想問這種資方惡意積欠薪資有什麼處理方式最快嗎?!
有人被欠了十三萬.假也被吃掉了一堆...
目前得到的處理方式是!
要申請強制墊償工資
首先需要有公司已經倒閉的證明,再加上勞資協調會成立,且公司也有不按照協調會約定
匯款日匯款的事實,才可至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墊償。
(((待勞工局認定歇業需要45個工作天)))
再來
填了一大堆勞工局給的資料後去了法院,才發現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需要填寫法院的"聲請裁定准予強制執行狀"申請強制裁定,連同勞資調解會記錄影本一同
寄去法院,待法院查證後,取的勝訴判決,(((判決約2個月的時間))))才會下來,判決下來
後會按照強制裁定狀各位填寫的地址,給各位寄出裁定確定證明書
接下來
還需要拿著裁定確定證明書到國稅局申請調查負責人的財產跟所得資料
再來!!!!
把所有資料(法院寄給各位的強制裁定證明書+國稅局財產清冊),帶去法院寫狀紙聲請強制
執行償還工資,(((待判決下來又要再等兩個月)))
負責人名下有財產可以查封→至法院填寫填寫狀紙聲請強制查封不動產或是扣押銀行帳戶
負責人名下無財產可以查封→至法院填寫狀紙聲請核發債權憑證
請問有什麼方式更快嗎?起碼等到這筆辛苦錢要半年左右,還不一定拿的到!
真的很過分!
麻煩大家可以給我一些建議嗎?真的拜託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