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PT板規定主要有以下三種
目前小弟關於板規七內的
非個人徵求裡的地址要求有點意見
各位大大有興趣的 一起來討論一下吧
1.PART-TIME板規(2012/09/01)
以及2.發文注意事項<-發文攻略
3.發文格式
對於板規七
第一項沒寫到地址
第二項發文注意事項有提到要打地址
但也沒提到要按照(縣+市+區)
第三項發文格式有寫到
地址一律按(縣+市+區)違者一律劣退
那我打新北市傑魚坑路261號
被水桶兩星期
請問是為甚麼?
我想PT板歷任板主都很忙
應該不會隨便水桶人兩星期才對
板規七應該是寫沒打地址才水桶兩星期吧
按照發文格式頂多是劣退
我覺得這還比較合理一點
這麼容易就水桶也太莫名其妙了
惡劣廠商頂多罰則也就是二星期水桶到永久水桶
少打個區就是二星期水桶
也太令人生氣了吧
還是只有我自己覺得被水桶兩星期太重
懇請有智慧的人出來解釋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