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之銘言:
: 把 "版主" 的工作. 能減少所謂 "壓力" 視為 "利益". 別人不知道.
: 我個人是不認同的.
基本上我"認為"減少壓力對我來說就是相對獲利,你認不認同與我無關。
: 我一直強調 "權利" 與 "義務" 關係. 有相對的 "權利" 自然應該有 "相對
: 的義務". 管版的 "權利" 是版主的權利(權力). 把版依照版規管好. 則是
: "版主的義務".
: 像某前版主. 只有不能批評. 拼命水桶. 管版?沒見他管過幾次.
: 典型的 "只有權利. 不盡義務".
今天我們就不用檢討過去某j某kuo還是某kk的歷史,因為那不是重點。
你要討論權力跟義務,我的義務就是修正規定達到前文所述的標準。
然後管理看板剔除違規文章,僅此而已。
: 如果如此. 之前訂下的 "限定要營利事業雇主公布他的營利事業資料" 是不是
: 也應該檢討? ( 如果以版主的資料. 聯絡人等的資訊. 個人姓氏的聯絡人資料
: 取消. 我個人就持反對態度. )
: 我很想知道. 憑什麼雇主可以要求職者的個人資料. 而求職者卻不能明白知道
: 自己的資料交給了誰?由誰經手?由誰處理?
先來談談雇主為何要求應徵者資料
1.申辦勞健公保等業務需要 2.了解應徵者背景、職能、個性... 3.相關法律規定
你不爽可以不要給,頂多就是不錄取而已。
求職者也可在交資料之前就詳細問清楚,沒回答那不應徵便是。
履歷在你手上,你可以依自己的判斷決定是否交給這家公司。
: 雖然說有所謂 "個資法" 的保障. 但事實上. 很多人並不知道自己的權益.
: 另. 吐槽一下. "無名相簿" 的資訊事實上並沒有受到個資法的保護.
: 因為你自己的照片是你自己公開的.
: 版主都不知道換幾代了. 看樣子這個版光勞保條例. 個資法. 還需要很多的努力.
有沒有違反是閣下說了算嗎?
板規規定就是沒有當事人同意,你不得公佈他的無名相簿"連結"。
有申辦無名也有公開的連結,不代表你可以搜索出來並且公布在本板上。
: 沒那個屁股就別吃那個瀉藥. 接了工作說沒空管. 當了老板說老子不鳥法律.
: 很多事主管機關不見得要鳥你的. 不相信我們可以打個賭.
不鳥就問到他鳥我為止,反正上面沒同意我也不會開放,你哪隻眼睛看到我說不鳥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