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part-time板應徵到一個工作 (文章 #1K6hxSeB)
內容提及薪資為一場比賽就是800!
今天做完,老闆給我$550!
而另一個工讀生是拿$700(時數多我半小時)
以時薪來算 ,我做5個小時,550/5=110 (不符合最低時薪)
而另一位工讀生,700/5.5 = 127 (符合)
[皆沒休息時間]
領錢時老闆卻一直說今天生意很差..blablabla
請問這樣是否已經違法了 ? 包括我的部分沒有符合最低薪資以及實領薪資與當初說的
不一!
希望版主能幫個忙,不要再讓下一個工讀生被這種文章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