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雖違反宣導事項,但板規本身未更新

作者: TaiwanDPP (偉)   2017-06-15 21:36:12
申訴人ID:taiwandpp
申訴板主ID:angel07
文章代碼(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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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PGZVhsk (part-time) [ptt.cc] [公告] 違規名單:TaiwanDPP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497511915.A.DA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38 Ptt幣 │
└─────────────────────────────────────┘
申訴事由:
版主依#1P35eoNn (part-time)在5/18之宣導事項第四點,任何工作均應達NT$133/HR之標準,
且工時不足一小時之工作應以一小時計。
做為罰則。
但檢視置頂板規本身,未有上述事項。
且本人發文時是依造定型化格式,以逐行檢視規定,做出本次發文
在這個欄目『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上開標準)

我計算133/60分,1分鐘=2.217元
我判斷我的案子。絕對不需要超過20分鐘(含車程)
故開出50元的酬勞,且拿鐵本身價值為55元(證據連結1)
更遠遠超過5~10分鐘勞務的酬勞
揆諸前開說明,應認為無違規事項。(板規修正內容後,才屬違規)
証據:
http://www.citycafe.com.tw/price.aspx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6-15 22: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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