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標題
【沃草】上中藥房你跟誰買藥?《藥事法》修法引爆中藥商、藥師之爭
2.新聞來源
蘋果 沃草
3.新聞內文
到中藥房抓藥是常民生活重要的一環,但你買的中藥是由誰來經營?傳統透過師徒相傳的
中藥商因為被政府定調為「落日產業」,二十年未發經營執照而逐步凋零。衛福部希望透
過修改《藥事法》,建立專業化檢定制度,讓中藥產業續存,未來只有通過勞動部考試的
「中藥材管理技術士」、中醫師或修過相關學分的藥師才可以經營中藥行。此次修法已經
引爆暗藏已久的中藥商、藥師的專業和利益之爭!
衛生福利部修訂的《藥事法》草案已於上個會期進入立法院,將於本會期繼續審議。《藥
事法》於1993年頒布,其中第103條規定,僅有修法前即具中藥商執照或特定條件人員,
才有經營中藥商的資格。此後二十多年,根據《藥事法》第28條,僅有中醫師或修習十六
個中藥學分的藥師,能向衛生局申請中藥販賣經營執照。但現今坊間許多中藥行仍由傳統
中藥商執掌,藥師與中醫師鮮少進入中藥販賣產業。1993年後透過師承出身的業者,則以
藥師「掛牌」的方式繼續經營。衛福部此波修法,即是為了區分藥師與中藥商業務,並制
定專業化的中藥管理檢定制度。
傳統中藥行「師徒制」傳承
在台北市經營中藥房二十幾年的林旭英認為,透過學徒制數年在中藥行中親身學習才能真
正熟悉中藥,或辨識藥廠製作後脫離原有形狀的藥材,「常見中藥還好,但像蜂巢這種少
見的藥材,沒有實務經驗不認識。」1993年前即取得中藥商執照的林旭英表示,因為沒有
打算傳承給下一代,不憂慮執照取得問題。
中華民國中藥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朱溥霖則表示,《藥事法》修法至今二十年
,中藥商已從1萬5,000多家凋零至9,000多家,新進人員皆無法得到中藥房經營執照。依
照法規「講好聽一點是聘任藥師,實際上則是租藥師」,真正負責營運的還是傳統中藥從
業人員,但「不懂中藥的藥師。修16個學分就可以拿到執照。」朱溥霖批評,西醫有西醫
師、西藥,中西醫藥理、藥性皆不同,台灣卻只有中醫師沒有中藥師,西藥師只修習16學
分就可取得經營與調劑資格。
朱溥霖認為,「如果藥師專業可以取代中藥商,現在遍地的中藥行應該都是由藥師來開。
」他表示,像他的兒子有中藥行的訓練又去念藥學,這樣的家庭背景才有辦法做。他認為
,憑16學分的課程無法勝任。「有執照也沒辦法做,有辦法做的沒有執照。」
傳統中藥現代化
中國醫藥大學中醫暨中藥資源系教授郭昭麟表示,傳統中藥店透過師承相傳,學習中藥炮
製,少部分中藥煎煮以及經營管理。中藥商可辨認藥材好壞,也能調配四物湯等固有成方
,但因未受正統大學教育,無法融入現代科學理論。他補充,有些中西藥一起吃,會因交
互作用而變質,影響身體狀況,只有受過專業藥學教育才能精準判斷。他舉例,中藥材中
的陳皮藥效與葡萄柚汁類似,搭配西藥服用不易分解,會產生交互作用;此外,紅麴會產
生與阿斯匹靈類似的效果,使凝血不易,理解這些特性才能免於副作用的產生,這些概念
必須透過現代科學訓練掌握。
落日餘暉?中藥商的下一步
衛福部食藥署中醫藥司的陳科長表示,早期醫藥人員養成、教育及審查等制度皆不足,中
藥商在時代背景中扮演重要角色。然而隨著醫藥專業化的發展,民國82年頒布的《藥事法
》規定,只有中醫師與藥師能取得中藥販賣業資格,即所謂「落日條款」。二十年來,雖
然藥學系學生畢業人數穩定成長,但在實際工作環境中,多半從事西藥相關工作,擔任藥
廠業務代表、自己開設藥局或受聘醫院診所當藥師,中藥材主要仍由1993年修法前取得執
照,日漸凋零的傳統中藥商販賣。
陳科長表示,現在民眾仍會上中藥行會抓四物六味,燉補食用,中藥產業有續存的必要性
,為了產業未來發展,衛福部希望透過修改《藥事法》,讓有志於中藥管理者皆能藉由一
百多小時的專業養成教育、參與勞動部檢定考試,成為「中藥材管理技術士」,未來除了
中醫師及藥師,技術士也能取得中藥販賣資格。陳科長強調,僅是衛福部提出的修法版本
,必須透過立法院審議討論,內容還有調整空間。
此外,衛福部版的《藥事法》修法若通過,中藥行將無法販售諸如六味帝王丸等中成藥。
中醫藥司的陳科長表示,民眾買成藥若需要用藥諮詢,是《藥事法》明定的藥師業務範圍
,未來希望產業人員做適度專業分工,因而將成藥畫出販售範圍。朱溥霖則認為,西藥將
成藥分為甲、乙類,甲類必須透過藥房販賣,乙類可由雜貨店取得;中成藥卻全被歸為甲
類,剝奪中藥行空間。他認為,傳統中藥商雖未接受正規教育,但卻擁有豐富實務經驗,
公會也會舉辦技能教育,沒有理由不能賣。朱溥霖表示「藥廠做出來的中成藥不能賣,我
開中藥行幹嘛?」
4.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