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實際待遇與徵才內容不符

作者: luobo (u靈ㄟ蘿蔔)   2014-09-22 09:20:21
在奴隸銀行看到了一個職缺很心動跑去應徵
錄取後做了兩個月發覺福利與徵才內容不符
例如:
【享勞健保】 →雇主卻說到職滿兩個月才要幫員工保
(OS:勞保不是做幾天就要保幾天嗎?)
【生日禮券或禮金】→我到職的第一個月就生日了,結果到現在
都不見蹤影,根本就沒發
【不定期聚餐】 →我問內部員工說只有快過年才會叫一次麥當勞外送
這樣的情況下,大家會閃人嗎?
(現在閃人找得到的工作應該不會是好缺,應該都會等領年終吧)
還是忍氣吞聲待到年末再換工作?
麻煩交流一下吧,謝謝
作者: johnnyjaiu (人若犯我 加倍奉還)   2014-09-22 10:33:00
第一個肯定違法 http://goo.gl/mGV2w5另外二個只能說公司福利,沒法律上效力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4-09-22 10:58:00
二三項沒有很正常 但第一項就很誇張 可以檢舉
作者: luckystar777 (曾經的曾經)   2014-09-22 14:11:00
等過年吧
作者: jerrylin (嘴砲無視)   2014-09-22 18:19:00
這雇主可以檢舉了 而且最好別去
作者: eric7797 (蒙面帥哥)   2014-09-29 19:48:00
二三項沒有哪正常 契約採私法自制原則 雙方同意即生效力既然雇主以徵才內容要約 你承諾簽訂契約 契約就成立了勞僱契約非以要式(書面...)為限 所以口頭上的答應也算如果真的很火大 老闆也不理睬 就寫存證信函嚇嚇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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