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徵才/售書文 版規宣導, 新增版規

作者: johnnyjaiu (人若犯我 加倍奉還)   2016-01-09 12:31:44
2016年新的一年,徵才文版規修訂、範本文更新 和 版務宣導。
請版友和勞資雙方務必遵守。
以下文長:
一、無論是正職或兼職,請一律依照藥師版範本文詳填
二、徵才文開頭請務必填寫,請勿刪除
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紅色反白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三、【公司福利】一欄填寫注意事項
徵才文也都寫得很清楚了
勞基法規定,勞健保是公司的「義務」,不是「福利」;特休、加班費同理。
詳細見 #1K9h5VpH 公告
此欄定義的「福利」,是指除了勞健保、特休、加班費等等法律規範之外,其他的福利
諸如:三節、年終、出國旅遊輔助…等等。
若無其他的福利,此一欄空白也行。
四、【月休】一欄填寫注意事項
兼職,僅須寫排班制度。
正職,自2016.01.01起,實施週休二日。範本文會同步更新。
※沒有填寫週休二日及排班制度將會被刪文。
∥勞動部有所謂"彈性工時"部分,須經勞資會議同意∥
週休二日的定義即為勞動部所公布的
1.正常工時制度 (第30條第1項)
2.二週彈性工時 (第30條第2項)
3.四週彈性工時 (第30條之1 )
4.八週彈性工時 (第30條第3項)
詳細規範請參照勞動部網站 http://www.mol.gov.tw/topic/3067/14530/14533/
》2015工時制度及工作彈性化措施手冊 http://goo.gl/caGiKp
五、版上討論風氣
之前已公告過,詳見 #1MUXnyx6 公告。
1. 發文者可以刪除文章,但不可修改刪除他人推文。
2. 無論是推文噓文,皆屬於言論自由的一部分,
但請注意,不要誤觸版規(特別是版規8、9)
徵才文推噓文通常是反映對於該工作的看法,
無論是資方或是勞方,請以和平理性地語氣對問題提出看法。
如有錯誤,善意的提醒是良好的。
ex. 徵藥劑師 -> → 職務名稱應該是"藥師"喔!
噓 誰跟你藥劑師
薪水ooo -> → 二頭班職缺應該薪水再高一點吧?
噓 二頭班這啥鳥薪水
同樣是表達一樣的看法,哪一種會讓人比較容易接受呢?
job版對於徵才文噓文是「噓徵人文 請寫上理由」
目前本版不會用版規硬性規定,但還是希望能往好的地方發展。
如違反版規,請來信檢舉。
如遇上爭議性較大的文章,
版主傾向禁止該討論串繼續推文,非不得以才用水桶的方式處罰。
六、徵才文違反版規之處置
版主不再以站內信提醒發文者補上,一切依版規處理。
發文前請檢視,發文後如需修改,請使用大寫E編輯內文,詳細使用方法見BBS教學。
建議發文時,請勿使用手機發文,比較容易誤觸違規。
第一次初犯,刪文,不另外發文公告。
第二次水桶,則附上公告文。
七、版規修訂、新增和刪除
1. 修訂所有罰責或解釋部分,取消子項分類。
原始: (9) 違者刪文退回予以警告,再犯者水桶一個月,累犯得劣退懲之。
修改: ___ 違者刪文退回予以警告,再犯者水桶一個月,累犯得劣退懲之。
原始:16. 本板板規乃自公告日起始具效力,新增之板規項目不溯及既往。
17. 板規難免有疏漏,若有板規規範不到卻需要處理之事,板主會臨時應
遇任何緊急狀況時,板主也會臨時視情況判斷。
修改:___ 本板板規乃自公告日起始具效力,新增之板規項目不溯及既往。
___ 板規難免有疏漏,若有板規規範不到卻需要處理之事,板主會臨時應
遇任何緊急狀況時,板主也會臨時視情況判斷。
2. 新增版規16.一文多貼或洗版。原文刪除再發文之手動置底、或是換ID發文亦同。
(1) 原徵才文、售書文發文後,最少十天後才可再次發原文。
(2) 相同新聞或情報發文者,以先發文者為主。
如相同新聞或情報連結,文章內容有再次更新者,不在此限。
(3) 無論何種文章類型,同一使用者每日最多發表5篇文章。
子項1:違者刪文予以警告一次,再犯者水桶一個月,累犯得劣退懲之。
[具文章事後自刪追究之責]
子項2:違者刪文予以警告一次,再犯者水桶一週,累犯得劣退懲之。
子項3:違者水桶二週,累犯得劣退懲之。
[具文章事後自刪追究之責]
如牽涉到版規14.,以版規14優先判決之。
3. 刪除版規1-4,1-5
1-4 書籍買賣完成後請刪文,勿佔用板面。超過二個月以上文章不定期刪文。
刪除原因:其實應該是買賣完成後"不得"刪文,許多買賣交易版皆是如此。
為防止交易爭議,建議買方應備份原售書文。
1-5 禁止一個月內手動置底。一個月期滿,欲手動置底者,請先刪除舊文。
刪除原因:新增版規16統一規定。
以上。祝大家新年快樂!
合併公告文:
1. 買賣文 (部分參考二手書交流版規)
(1) 發文前需於本版發表自介文滿 48 小時後,始可張貼買賣文,以使賣家
資訊透明,保障買家權益。
基本上,藥師板售書已經相對於二手書板和醫學生板寬鬆 (有登入限制)
如發生買賣糾紛,原則上依二手書版的處理方式
請勿來信詢問如何處理,不提供諮詢及居中協調之服務。
故此,
之後凡違反板規1-1
第一次初犯,刪文並退回原文給作者,不另行公告。
第二次水桶,則附上公告文。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