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
健保局有規定一條24小時內要把處方上傳
假設今天我早上八點過卡一張處方
那隔一天我八點半才上傳這張處方資料
這樣算是超過24小時嗎?
我查了一下資料,如下
24小時內上傳是否扣除例假日? 請問24小時內應上傳,應如何認定?
保險憑證登錄後,應於24小時內(健保卡8-3項次登錄之就診日期時間加24小時)將之上傳
予保險人備查。但有不可抗力或經保險人同意之特殊情況者,不在此限;建議洽HIS廠商
協助,設定24小時內自動上傳。
更新日期:102-01-29
上面內容好像跟我的說法不同
意思是隔日整天上傳的可以的意思嗎
希望有前輩指導解惑一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