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l135 (洪大少)
2016-03-04 17:18:00板規二,空白噓要改掉嗎?還是在這部分認真執法呢?大量無關原主題,作為一種懲處方式,這可能要定義一下。板規七,這條是這個版爭議最多的部分。人身攻擊的部分與板規四重疊了,稍事修改即可;「無關詩主旨」的意思我沒看懂過,但顯然版主可以在自行定義下刪除。或許字樣上可以改一下,例如與本版無關之文章。(但怎樣算有關呢?真的難定義禁止大量髒話(或許也包括非道德情節吧)的規定或許也該考慮是否有存續的必要,我承認這例子是我開的,但時空不同,對詩的定義是否能更寬廣,又能跟版眾的接受度取得平衡,是板主要思考的問題。至於罰則部分,我認為(這是我自己的意見,僅供參考)考量到本版累犯追溯期還蠻長的(半年)而違規者並沒有那麼多,一切從簡應該是比較適合的選擇。警告兩次換一次水桶(一週)。水桶兩次一個月,三次以後double,一年一計...這樣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