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查好票 想開
bkk-hkg(轉)-tpe(停)-icn(終)
icn-tpe(停)-hkg(轉)-bkk
單程航行距離24xx里剛好不超過2500
第一個客服說不能開說這是三個停留
我問他 如果我行程是
bkk-hkg(停)-tpe(終)-hkg(停)-bkk
是不是可以 他回答是
我說那意思一樣阿 你允許香港停留兩次台北一次
為什麼不能台北停留兩次首爾一次
他就說那不一樣 你多了香港 我說香港是轉機點
他堅持不行 我就結束通話了
今天再打 客服一開始說這是三個停留
我後來念了條文給他聽
"除目的地外允許兩個停留、兩個轉機、一個終斷行程"
他一開始也掙扎了一下 但因為說不贏就讓我開了票
過了一小時 他打給我 說這張票要取消不能開
他說這就是三個停留 我感覺它們的認知現在是
包含目的地 就是只能停兩個點 可是我覺得很明顯
跟條款裡寫的不一樣 可是他就是咬死不行
我覺得我這樣的行程 是滿順向飛的
沒有多繞很多路 bkk-icn直飛本身就2277里
bkk-hkg-icn也要23xx里
竟然也不行 我實在覺得很不可思議
難道是亞萬現在真的管很緊?
現在在想 是要繼續跟這個人argue
還是讓他把票取消掉重新再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