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eterlees (peter)》之銘言:
: 選舉制度不良,無法選賢與能
: 目前的選舉制度,必須投入大量資金,造成除了選舉結果只能出現富二代、
: 名人或財團代表居多選上後除了可能能力不足,
: 及為了還債(包括人情)也有許多貪污的誘因,當然也有少量有良心的民代,還是少數
: 期望未來能有一個窮小子,有能力的人,可以任民代,否則以目前選舉制度,
: 我們只能在財團或富二代去做選擇,沒有其他方法
: 改革方向:
: a.政府提供競選資源及限制選舉經費支出
: 設定門檻當候選人符合一定門檻者,政府大量供應所需選舉資源,如媒體廣告,
: 嚴格限制選舉經費之支出, 門檻參考b
: b.成立一個儲備民代訓練機構(候選人)
: 類似金控公司的儲備幹部,訓練未來的民代候選人
: ,可公費(經考選)菁英或自費,
: 訓練內容是嚴格的,也有一定比率淘汰
: 主因是目前許多民代能力太差,讓有心從政者的菁英,可以透過這個管道成為民代候選人
: 公費及格者可優先任用為民代助理,民代之助理必須有1/3助理來自民代訓練機構
: 街頭運動也是一種,民代的訓練的方式
: 門檻可以幾個方向:(1)民調支持度(2)公費儲備民代訓練合格(3)
: 自費儲備民代訓練合格+民調(4)現任者(5)任相關民代經驗
: 歡迎大家提供意見
我有個反向的改善思維;從選民篩選來落實選賢舉能
主要概念只有一個:公民必須證明自己有充分的知識實行投票權
舉例來說,公民每四年必須考取一次證照,
而考試內容與過去幾年政策、立法內容相關,
如此,從提升選民素質來帶動選舉風氣的改善。
另一方面,候選人的施政成果透明化
也能讓選戰跨大到日常檢視,而非專注於選前作秀
這樣是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