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遇見了他。
聖誕節時我坐在北車大廳黑白相間的地板上,剛剛幫一對情侶和聖誕樹拍完照後,我又坐
回我原來的地方去,慢慢啜飲著方才在星巴克買的,溫度已經不再足以暖手的卡布奇諾,
一邊看著行人走過,一邊在手機的記事本裡紀錄當時的心情。
他穿著一件黑色合身的大學T,以及當時流行的灰色Adidas縮口棉褲,腳上是黑色短筒Van
s,他長得不高,但髮型往右邊梳得很整齊,五官長得很普通,要我形容的話那就是只要
把他砸進十個會穿這種衣服的男生中,我絕對會找不出他來。
但是他俐落地經過我之後,回頭看了我一眼。
如果說人的一生中會有這麼幾次一見鐘情的機會,那麼在那個嚴寒冬天的我,已經扎扎實
實迷失在他閃爍的瞳孔裡了。
我永遠記得,轉瞬之間,在他發亮的眼神裡,透露出的致命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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