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eze (三月ã†ã•ãŽ)
2014-10-18 21:47:58最近我家人迷上智慧型手機和臉書
很高興的跟我分享別人轉貼十分有道理的東西
好像是一個老師,在講人生哲理
一個女生因為失戀很難過、很痛苦,
因此那老師就故意讓女生吃壞掉的東西
女生拉肚子拉得很難過
老師就說:肚子痛和失戀哪個痛苦? 女生說:肚子痛
因此得到的結論是:痛苦是需要經過比較的
聽完我家人說後只覺得無言......
哪來很有道理阿= = 痛苦最好能比較啦
是說 還很多人轉貼orz
作者:
z881331 (絨毛雞)
2014-10-18 22:17:00少用自己的價值觀衡量別人的痛苦
作者:
zeze (三月ã†ã•ãŽ)
2014-10-18 22:47:00我是回我家人:失戀十幾天吃不下飯的很多吧 怎麼比較?只是很無言... 這種的也可以自稱老師雖然我最先想到的是有些人痛苦到自殺 但這在我家是禁語所以只能委婉解釋了
這是什麼奇怪的比較和邏輯= =肚子只會痛一下 拉完就好了 但失戀可能痛一生啊
作者:
sosor ( )
2014-10-19 00:13:00腦子有問題= =什麼邏輯
這智商根本誤人子弟...一個人因為離婚很難過、很痛苦,因此就把他的手砍斷那個人很難受噴血噴得很痛苦然後問他:手被砍斷跟離婚哪個痛苦?
作者:
zeze (三月ã†ã•ãŽ)
2014-10-19 00:32:00反正他的論點就是 痛苦需要經過比較跟別人比起來 你根本沒什麼我猜是這樣吧 因為我當下也很不爽 所以我媽要我看的時候就沒過去 現在臨時要找也找不到 除非問我媽只是 為什麼有人信服阿阿
作者:
www329 ( 川 川)
2014-10-19 01:52:00fb真的超多歪理的
作者:
oubravo (箱子)
2014-10-19 02:00:00同意樓上
作者: Slavettwage (Slave To The Wage) 2014-10-19 02:58:00
FB上只有得到Like是真理
是“呂捷”的影片~快樂、痛苦是比較級這樣的說法,侯
就像我前夫一樣,砍人的拿殺人的來比,不代表砍人不痛
作者:
hesione (我離開我自己)
2014-10-19 10:14:00超白癡。 (對不起我太直接了
作者: rachel7446 (霝) 2014-10-19 15:31:00
生理跟心理痛怎能放在一起比較
可以把頭砍下來,然後比較哪個比較痛嗎?我覺得砍頭比較不痛,因為解脫了
作者:
AURORAw ( w)
2014-10-21 03:40:00請問是那一篇文章? 那個結論是 那老師說的? 還是..........只是...最後歸因 的心得?
作者:
zeze (三月ã†ã•ãŽ)
2014-10-21 12:44:00上面yoyo打推文有說來源了我是聽我家人轉述 他給我的感覺是 痛苦的程度需要經過比較 如果理解有誤 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