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臨時在上班時間去拿藥。
其實前天就該回診了,但是最近也許因為月經快來,吃藥後容易昏睡,結果睡過頭沒辦法
去看醫生。
斷了一天的藥,昨天晚上開始暈眩想吐,臨時跟店長請外出,因為沒時間等所以只掛號拿
藥。
看到藥就發現不對,我是吃「萬憂停」,不是「彌鬱停」。他先是說兩種藥是一樣的啊,
我問那為什麼要換,我一直都是吃萬憂停,他又說可能是你有跟醫生反應想要藥效強一點
吧。可是我這次只有掛號沒跟醫生說到話啊!(而且你不是說兩種一樣)他看了一下藥單
,說醫生就是這樣開。由於這是跟診所配合的藥局,和診所有點距離所以一時也無法問到
醫生,而且我又趕著回去。
回去之後打電話問醫生,得到的回應是兩種藥不一樣,而且他沒開錯,叫我再回去換就可
以了。
(聽起來這種事不是第一次發生)
但是當時我已經吃了一顆,因為實在太不舒服。在我追問之下醫生才說彌鬱停的安眠效果
比較強,果然過15分鐘後我不再反胃頭暈但是全身開始變得軟綿綿的沒力氣。
回家就倒,到今天早上勉強爬起來洗澡,其實還走不穩,但是不得不時速20騎去工作。
今天整天都在極度不舒服、意識混濁之下勉強度過,好想回家躺在床上好好休息,好想哭
啊。
工作是完全不符合勞基法的超長工時,下班後還要去換藥,只能說幸好配合的藥局是24小
時的。剛剛換完藥,藥師一邊講電話,一邊跟旁邊的人說昨天那個啦,拿抽屜上面那個14
顆給他就好,然後對我的方向說這樣就可以囉。
雖然沒什麼意義但是我真的蠻想聽到一個抱歉之類的。
現在還是不舒服,明天還要爬起來上班。最近原本是禁假的(毫無根據就是老闆決定),
正在掙扎要不要跟店長請病假...…
真的是陰天
好消息是雨總算下下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