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社會去外地工作發病回來療養好幾年後去唸二技進修部。成積很好光靠補助,拿獎學
金扣完完全抵掉學費而沒花到錢。畢業後就上職訓勉強拿津貼過活。後來這四年我做了大
樓清潔雖前面做的也不順利換地方。直至這單位大樓我做了一年半 。其實很累。但為了
自己花用。及貼補給媽媽一個月兩千家用當作還她中午午休回家吃她煮的飯。晚餐我自理
。為了不給家人負擔。所以我也是硬撐體力做的,所以這樣算厲害了嗎?不太想這邊公開
病名。只能說我是憂躁都有的。因我想聽到大家給我的評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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