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ppy00 (輕快步伐)
2018-06-18 09:41:33我知道寫這篇我以後會刪除
我又要在這公開版面寫,因為想要公道,因為沒有人聽我說
以下的雷,大雷
1. 原來2008年我就崩潰一次
不亞於失業(那時是學生)
沒有30警報
我那年還沒喪父
還沒開始服藥
還沒開始諮商
2. 證據如下
10年前的文章,我用化名寫的,剛才忽然搜到
我沒有刻意去搜尋,而且我有刪文習慣,肯定是我寫完,然後忘記了,接下來它存在了10
年
3. 看到我10年前在別處的文章,發現當年不到20的自己
已被情緒勒索很嚴重
雷過一次
如今10年了
我沒有再雷
可是很低落
不誇飾的說,我文中的加害者,演技變好了
付出更多了
不是對我,是對加害者的家人
今年2018,我的功課變差了(以前是第一第二志願前幾名),現在是賺很少的不穩定工作
者
隨時可能失業
是確診的憂鬱症患者
家庭的權力地位,比10年前更差了
說話被圍剿
平時無人理
家用一萬要給
家事不能少做
加害者前幾天還閱讀《情緒勒索》一書
我諷刺的想法充滿腦海
就像是沒有悔悟的殺人犯拿起聖經
我怕死了
加害者是太后娘娘耶(這裡是隱筆)子嗣眾多,又愛圍剿我
加害者難道想用裡面的詞彙,反過來攻擊我嗎?
子嗣前幾天,前幾年,已經各攻擊我一次了
捫心自問,我沒做的,是莫須有,為什麼要我認?
我沒做過的事,不認
若再幾次把加害者做的事,說成我做的,其中一個子嗣就是如此
那我的冤屈,我寧願以【雷】明志
寫完上面一行,我發現我挫折忍受度真高,竟然還要被冤屈幾次,我是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