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媽帶我去西門町的皮膚科除疤
但醫生說這個只能用一點雷射讓他看起來不那麼明顯
還不是用一次就能用好 跟我媽說最好還是就不要管他
我媽說想試試看 就用了兩個小地方 總共2000塊
護士先幫我擦麻藥等30分鐘上去
進去居然是躺著的 但我疤痕是在右手
就變成我是躺著手舉起來給醫生用
覺得有點好笑 為啥不能坐著 這樣子好卡
不過我怕被罵 不好意思發問
那個雷射很像小小的針刺在手上 一點點痛
用完有點粉粉的 冰敷完塗藥後就走了
我媽說如果有效的話以後每三個月要帶我去打
不過剛用完變得更腫了 之前有在版上看過l大的除蟹足腫的文
想要試試看那種的 我媽說左手去另外一家用
右手在這家 希望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