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 我出桶了 繼續發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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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試過各種辦法要離婚了』
『AIT跟我說台灣現在跟美國關係不錯,不要給他們添這種麻煩』
『律師跟我說只要我說謊就有機會判離婚』
『但我就是個不會說謊的人啊』
『他根本就沒有對我做什麼事』
『一年多來該試的都試過了該找的都找過了該付的錢也付了』
『但還是離不了婚,我好累,我已經盡力了』
『這個人妻的身分讓我在公共場所連喜歡的人的手都不能牽』
『我沒有比較好過耶,我也很痛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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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媽是很反對我離婚的』
「他都逃回美國這麼久了是還有甚麼好反對的?」
『會讓她沒面子、讓家族蒙羞啊,她總還是得出去見人的』
「這甚麼莫名其妙的詭異理由?」
『這世界上我就只剩下我媽了,我弟應該要有自己的人生,他應該要自由發展』
「等等等等,所以妳是在跟我說妳媽的面子妳比妳的人生重要?」
「妳是妳,妳媽是妳媽,妳都36歲了,她的面子是干妳屁事?」
「一天到晚在跟我說不要被框架限制住的人現在在跟我說她怎麼樣被框架限制住?」
也許是戳到她什麼點了吧 隔天↑這句話就被複製到她的臉書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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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師說書時提到反芻就是為了要反省
我不知道自己當時說的做的正不正確 但我應該是盡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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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好不容易鼓足勇氣向我坦承自己有個美國丈夫之後
我不斷強調自己並不介意她那「有名無實」的人妻身分
因為已經「無實」了 所以我不介意 也認為她不需要介意
而且她也懷疑對方回美國不久後似乎也有找到新的對象了
但她認為對方在台灣個人魅力與風評都還是極佳
眼線一大堆 不希望自己先被抓出軌外遇的小辮子
所以在公共場所或是朋友面前 都不能跟我互動太親暱
有幾次她帶我去老朋友的店
進門前向我暗示「對方知道她和她先生的事」
要我只當「台北來的朋友」就好
也因為這樣 有幾次跟她出遊 她和認識的人見到面
我都一個神閃身 裝作陌生路人甲躲到陰暗處去抽菸
但又有幾次被她唸 她要和朋友介紹我的時候我總是不見人影
委屈嗎...要說起來比較像是無奈吧 這樣算雙標嗎?
跟她在一起的時候
我常常不知道自己該在什麼時候什麼地方什麼人面前扮演哪種角色
一下主動牽我的手 一下跟我說離她遠點
雖然現在這些都不是什麼重點了啦...
分開之後半年就交了個有名有實的男朋友
我這個打擊那個創傷實在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