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概是我聯絡過最多人的一天了。
提離職,和老闆、就業服務處、勞工局談,最後變成是我要放棄失業補助,等到下個月才能離職。
老闆一直說要告我要fire我,好像「我要fire你」這句台詞已經是他的trump card,然後同事、朋友、勞工局都說了很多訊息,但我的解讀都是「你怎麼那麼笨」
今天就是跟老闆比誰比較懂勞基法,然後同事跟我說我在跟老闆談判時哪裡哪裡犯了錯誤,聽了很難過,因為這些都是事後諸葛。已成定局,你為什麼要繼續評論呢?
放榜後開始火速推動讀書會和Journal Club,到了晚上才順利告一段落。
前同事丟一個職缺給我,結果談到後來居然是前一間醫院,我徹底傻眼。我才剛離開,有點不確定是不是想又回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