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一場意外

作者: q889882003 (Tamara)   2014-07-02 12:36:03
我去過兔窩一次 去年夏天的時候
那時很熱 熱到我沒辦法待下去就帶著兔寶回家了
那天只有點飲料 說實在普普通通

我才去待過大約一個多小時
那裡的人給的建議、對兔寶的態度
是讓我真心感覺他們有在為兔寶著想
(如果要攻擊他們也在盈利我無話可說,但又有幾位願意開放不收費、且安全,隨時都可以去的草地空間)
而且,如果對兔子沒有任何情感
為何不開間寵物餐廳讓貓貓狗狗進來
而是要有個開放式的草地,還增加自己營業的風險
所以我不認為他們看到兔子死在自己面前會無動於衷
今天大家都針對"店家需要做改善"來"給建議",或者對於店家的態度很不滿意
這都無可否任的,可能店家處理的不妥當
可是打電話去所說這些話的行為
是不是有種在套話的感覺
我個人不認為這是一種很好的處理方式
就像動保團體去鬧事,故意引起爭端後再把偷拍的影片拿出來做文章
用話術引導別人說錯話
再利用別人"親口"說出的話來作為自己的證據
這沒有犯法,但我認為有點不道德
還有有些人
一直說沒有攻擊的意思,但卻一再的講出攻擊的話來
對別人無效的建議,說再多也只是為了滿足自己想表現的欲望而已
若要真的在出外時保護好兔寶
就只能靠主人的警覺心了
※ 引述《Elsa0119 (Mai)》之銘言:
: 今天是好天氣
: 我帶我的小兔去兔兔窩跑跑
: 也是牠第一次去兔兔窩
: 牠很開心的到處跑
: 一不小心跑到別人腳下………
: 送到侏羅紀已經剩下微弱的心跳
: 急救無效
: 只是開心的全家出遊
: 最後卻是……………
: 以後再也沒有一個身影陪我曬衣服、陪我煮飯………
: 希望你到天上過的開心,我的寶貝。
作者: looxxl (奸詐茶米)   2014-07-02 12:42:00
只能推你了,其他我還真不知要按2還是3如果店家改善,去的人沒有注意,那有什麼用建議二位原事主及店家自行溝通
作者: nk311258 ( )   2014-07-02 12:48:00
怕發生意外的話就不要帶出門就可以不用用提心吊膽一度有被害妄想,愛展現愛溜寵物的就請養狗,照三餐帶出門去哪都行,還可以陪踏青爬山玩水不孤單。前面真的是神邏輯所以推這篇,其他我也不知道要按2or3
作者: lin793156 (毛球最可愛)   2014-07-02 13:04:00
自己沒做虧心事說覺得來套話?而且以為大家都住台中嗎?到底為什麼會覺得在套話?請問抹黑這個店家對我啥好處?因為幾乎不會有店家不準使用兔繩,我才打去確認結果店家明確告知不要使用,我確認到底是硬性規定還是不希望而已,這就叫套話?[不希望使用兔繩]還需要人套嗎?nk大也是神邏輯,照你的邏輯生產兔繩的都是白痴就對了因為兔子是不用繩子的是吧?況且溜兔要用兔繩,那是版大版主提倡宣傳的,難道說你也不認同本版的版主?
作者: looxxl (奸詐茶米)   2014-07-02 13:08:00
所以nk你看,我們還是不要亂按2 or 3好了
作者: lin793156 (毛球最可愛)   2014-07-02 13:11:00
我倒覺得不道德的是店家直接扭曲說是在套話又不是同業,套話打擊他有什麼好處?而且也沒有斷章取義
作者: nk311258 ( )   2014-07-02 13:14:00
lo大,我們還是去邊邊合購買草吧~lo大,對了...我們連123都不能按(鍵盤壞了
作者: looxxl (奸詐茶米)   2014-07-02 13:26:00
NK~哎~果然只能合購了(攤手)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02 13:27:00
說人家套話真是莫名其妙...
作者: q889882003 (Tamara)   2014-07-02 13:42:00
一直兔繩兔繩的 重點不在兔繩好嗎要就給有建設性的意見 而不是把重點擺在"老闆不准使用兔繩"
作者: lin793156 (毛球最可愛)   2014-07-02 13:46:00
這就是重點好嗎?建設性的意見很多人給過了而且外出帶兔繩不重要,為什麼版大版主要提倡?兔繩本來就是防止兔子在外失控的工具,如果覺得不是重點就不要去阻止主人使用今天為什麼要把重點擺在"店家不準使用",如果店家完全不管你要用不用,那自己兔子真的該自己顧,但是現在店家來管主人怎麼顧,店家想去干涉,當然就不可能完全無責
作者: nk311258 ( )   2014-07-02 1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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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02 14:01:00
我也不想扯兔繩,因為我覺得兔繩跟本案關聯不大,但事實上店家就已經"強烈不建議"了,主人應可合理期待店家能善盡保護之責,但事實上並沒有,主人自己還是要承擔兔子可
作者: q889882003 (Tamara)   2014-07-02 14:03:00
阿就鬼打牆 店家沒有說不能使用兔繩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02 14:03:00
能遇到的任何風險,因會被說"誰叫你要帶兔子出來"這根本就不合理,若換成是人,店家肯定要負損害賠償之責(我上面那句並不僅是因為"不建議兔繩",而是店家既然提供這樣的環境,歡迎爸爸媽媽帶小朋友[兔子]來,那店家就應該承擔"部分"責任,而不是出了事全推給爸媽[主人])
作者: q889882003 (Tamara)   2014-07-02 14:09:00
我也沒說店家完全無責 但這應該是當事人跟店家的協商吧況且帶小孩出門 等發生意外了才追究
作者: lin793156 (毛球最可愛)   2014-07-02 14:10:00
這不是鬼打牆,除非你認為兔繩對於保護兔子的安全重要性不大,而且這次發生的事件不曉得q大有沒有去了解?
作者: q889882003 (Tamara)   2014-07-02 14:11:00
還不如一開始就做好警覺
作者: lin793156 (毛球最可愛)   2014-07-02 14:11:00
因為有人急忙想去阻止兩隻兔子打架,衝過去的時候不小心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02 14:11:00
既然你也同意店家並非完全無責,那重點不是應該放在提出
作者: lin793156 (毛球最可愛)   2014-07-02 14:12:00
踩到,那如果使用兔繩,當然就不需要特地衝過去阻止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02 14:12:00
妥適的建議,以避免下次危險發生,而不是指責別人套話(?)
作者: q889882003 (Tamara)   2014-07-02 14:13:00
XX我自己帶兔子出門都會綁兔繩
作者: lin793156 (毛球最可愛)   2014-07-02 14:13:00
推樓上樓樓上才對
作者: q889882003 (Tamara)   2014-07-02 14:14:00
X但這是個人意願 且去兔窩就是要讓兔子可以放風但你一直提倡要綁(這也沒錯) 不綁就是兔窩的錯這點就很奇怪啊
作者: lin793156 (毛球最可愛)   2014-07-02 14:16:00
這叫肇事比例,他的確是不該阻止客人使用兔繩這沒什麼好奇怪,因為了解事情發生的原因後,的確如果使用兔繩的話,可以降低發生的可能
作者: q889882003 (Tamara)   2014-07-02 14:17:00
不是套話 那自己想綁店家也沒阻止阿 為何要問到店家說""強烈不建議"?這種問題 大家都會打電話去問到底嗎?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02 14:18:00
我要再次強調,我認為兔繩真的不是重點,但原PO你到底有沒有搞清楚L板友會打電話去確認的原因?
作者: q889882003 (Tamara)   2014-07-02 14:20:00
我知道啊他打的動機 但你現在說不關兔繩但他又說就是兔繩的問題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02 14:20:00
你如果知道原因怎麼還會覺得是套話?一開始是因為L板友先是譴責本系列原原PO沒用兔繩,下面有人說在兔窩是不綁兔繩的,L板友想確認情況,才打去問這跟套話到底是有半毛錢關係?
作者: q889882003 (Tamara)   2014-07-02 14:21:00
在說店家表示不建議而不是不可以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02 14:22:00
而且我認為關不關兔繩的事,跟他認為兔繩是不是重點,是
作者: q889882003 (Tamara)   2014-07-02 14:22:00
我個人感覺一直問到底的方式不像是詢問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02 14:23:00
是為了套話2.認為別人都在指責套話無建設性,事實上你這
作者: lin793156 (毛球最可愛)   2014-07-02 14:23:00
因為當時事主他跟我說店家告知不可以使用,在台北
作者: q889882003 (Tamara)   2014-07-02 14:24:00
你若要這樣說我我也無話可說 但這篇確實是我心裡所想的對嘛 就是說的話越多 越容易被抓到語病
作者: xbp (Ming)   2014-07-02 14:44:00
有沒有發現強烈指責店家的版友99%沒有實際去過現場
作者: lin793156 (毛球最可愛)   2014-07-02 14:50:00
沒去過現場不能討論?那你不參政你不準投票,好嗎?
作者: xbp (Ming)   2014-07-02 14:51:00
而去過的99%不會因此不去,人少反而好,何必在這說呢?真的所有去過的都是盲目粉絲,不顧兔寶安危?
作者: raining1128 (想要真正的快樂..)   2014-07-02 14:52:00
原本想去 卻發生意外 希望有改善不然會害怕但若店家的態度只是 你不爽可以不要來 那我覺得 好吧
作者: lin793156 (毛球最可愛)   2014-07-02 14:54:00
x大如果你要用這種毫無根據的方式,我也可以講
作者: winish1986 (寂靜的星空)   2014-07-02 14:54:00
樓上,店家並沒有這種態度喔!那是其他人說出來的吧!
作者: lin793156 (毛球最可愛)   2014-07-02 14:55:00
我認為這種瘋狂認為店家毫無責任的99%都沒有把兔寶當作是自己的家人,因為如果你的家人意外死掉,你一定都會去釐清肇事比例和責任歸屬不可能會"反正意外死了,大家善後善後就可以走沒事了"
作者: q889882003 (Tamara)   2014-07-02 14:57:00
但死掉的不是妳的家人 追究的權利不在你身上
作者: raining1128 (想要真正的快樂..)   2014-07-02 14:57:00
也是啦 店家是說"不想相信我們就隨緣了"
作者: xbp (Ming)   2014-07-02 15:06:00
出事的兔寶和踩到的人都有詳細討論過,而結論是'意外'
作者: lin793156 (毛球最可愛)   2014-07-02 15:09:00
所以大家都可以拍拍屁股都沒事嗎?有人死於意外,會這樣?明知道有可能會再次發生這種意外,還是擺著不管他嗎?
作者: roen8127 (roen8127)   2014-07-02 15:28:00
作者: smile335 (devilbb)   2014-07-02 15:54:00
作者: apple1224 ( )   2014-07-02 16:39:00
妳沒有證據就說人家是在"套話"或是"利用話術"很可能已經走在違法邊緣了...勸妳還是刪文吧
作者: looxxl (奸詐茶米)   2014-07-02 18:16:00
違哪條法,我可以問一下嗎?
作者: q889882003 (Tamara)   2014-07-02 18:34:00
我沒有人身攻擊 說話態度也一直保持平和請問我做了什麼違法情事且我一直都承認這些都是我個人的感覺 所以別斷章取義我去指認別人就是套話
作者: lin793156 (毛球最可愛)   2014-07-02 19:27:00
其實店家有直接講說他認為我是打電話去套他話,並不是單是你個人感覺,不過我想就算了,店家有想加強,這就夠了我只是一個小小的兔奴罷了
作者: AKIAKIYO (♥♥小池AKIで~す♥♥)   2014-07-03 15:53:00
-------------因已淪為爭吵,本文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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